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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下期

社会资本培育与基层社会治理秩序的形成——基于韩国新村运动的案例研究/李 博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 博    日期:2021-12-22 10:10:10
用探索型案例研究法对以上的问题一一回答。
  二、韩国新村运动案例:基层社会有效治理的实现方式
  (一)背景
  20世纪60年代以后,韩国工业化开始,然而发展的结果却使韩国不同的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严重失衡。由于社会分配不公,社会贫富分化越来越严重,再加上当时韩国政府官员腐败现象严重,社会矛盾不断聚集,社会处于飘摇动荡之中,民众的不平衡感与愤怒情绪大有一触即发之势。随着社会的城市化,大量农民为了求得生存纷纷涌入城市,由于生活方式的变化,基层社会组织溃败,基层社会非组织化或低组织化,农村基层社会面临治理失败的困境。韩国政府认为,要使社会得到改造和发展,必须重塑韩国的基层社会。特别是人们自立、自助、平等、合作等思想精神意识的塑造更为重要,人们的主动精神与主体性地位的确立是基层社会塑造的关键因素,在此背景下,韩国开展了新村运动,进行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二)新村运动的发展阶段
  缘起与主导思想。1970年春天,韩国遭受大旱,土地干涸,农民衣食无着,农业经济陷入濒临倒闭的边缘。当时的韩国政府在社会形势研究对策会上了解到,在全国农村中有一个村庄,在没有外在助力下,农民依靠自身力量,协力自救、挖井抗旱、种菜种粮,渡过了难关。这表明只有农民自己才是救助自己的主体,农民只要发挥自身的力量就可协力自救。受到这一事例的启发,韩国政府提出,农民要成为自己生活的主体与创造者,要发挥自身力量,同心协力积极主动地开展复兴农村的新村运动。韩国政府在新村运动之初确定了三项基本原则:一是发展计划适合农村社会本身;二是依靠农民自身来齐心协力解决其力所能及之事;三是政府处于辅助者的位置,只提供对社会本身力不能及之事的帮助。这三项原则成为贯穿整个新村运动实践的主导思想。
  公共项目设立与基层社会治理启蒙。新村运动建设的第一个目标是精神启蒙,即培养农民的主体性精神与主体性地位,让他们逐渐树立起“勤勉、自助、协同”和“干,就能成功”的精神理念,使农民的主体精神得到逐步确立。第一步,政府向全国所有3.3万多个行政村和居民区无偿提供水泥和钢筋,用以建设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基础设施,比如马路、桥梁、饮水工程等。在这些工程中,政府的作用只是引导与辅助而不是主导。在这些活动中,强调农民的自觉自愿,发挥村民在城镇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具体干什么,选择哪些项目,最终由农民独立自主决定,政府不加干涉。农民得到这些政府提供的援助物资后热情高涨,自觉组织动员,针对村里的公共事业展开积极行动。新村运动第一年就取得了良好效果,农村社会的主体意识觉醒,人们在公共利益的追求过程中开始走向了自助、互助、协同的组织化道路。
  社会资本的培育与以社会为中心的基层社会治理秩序的形成。除了物质财政的资助,政府开始着力确立社会自我管理的主体地位。春耕期,政府将扶持项目确定为发放优良水稻种子,推行水稻优良品种种植。优良水稻品种的引种和推广需要技术人员指导,便以10户到30农户为一组开始共同育种、插秧、管护直至共同收成,在共同劳动中培养、熏陶邻里间协作劳动、共同富裕的情操。在新村运动中初期,缺少让村民能够集中讨论、活动的能培养其公共情感的场所。所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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