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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下期

“乡愿”文化对治理能力的多维度消解及其破解之策/易星同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易星同 日期:2021-09-27 16:36:05
中国治理的个性来说,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因此,在治理活动中强调以党为核心的公共权威,是由中国的国体和党的执政地位决定的,国家治理的个性要求必须充分发挥党带领人民进行有效治理的权威作用。
  “乡愿”文化之害不仅在于解构治理权威,更在于重构治理权威。权威之于统治的重要性,“乡愿”之于权威的破坏性,令“乡愿”为儒家所恶。孔子将“乡愿”斥为“德之贼”,更指出“乡愿”“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的实质危害。[1]114在治理的机理中,“乡愿”以“恶紫夺朱”的方式解构治理权威,并重构治理权威,使治理权威丧失了正当性与建设性。“治理作为一种政治管理过程,也像政府统治一样需要权威和权力,其最终目的也是为了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这是两者的共同之处。”[7]22良好的治理以建构良好的社会秩序为目标,并以公共权威作用的有效发挥使之得以实现,权威的落脚点在“公”而不在“私”。“乡愿”对治理权威的重构是以作为“公器”的权威服务于一己之私,这显然和善治的目标背道而驰。如果说破坏治理权威的可能是“莽夫”与“愚者”,那么试图“恶紫夺朱”的“乡愿”则是十足的“败德者”,其对公共权威的破坏绝非所谓善意的无心之失,而是其“鲜矣仁”的本质显露。因此,要维护治理的公共权威,使善治得以施行,不仅要认识“乡愿”对公共权威的破坏之害,更要辨明其重构治理权威之实,才能对其予以有效防治,使其伪善之举无处遁形,避免“乡愿”“乱雅乐、覆邦家”的危害。
  (二)“乡愿”文化破坏治理秩序的确立
  在春秋乱世因反思“天下无道”而产生的儒家思想,始终认为秩序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客观基础。“乡愿”为儒家所批判,在于其以“败德”“失礼”而破坏秩序的建构。在当代社会,要以治理谋求善治,秩序作为最重要的公共产品必须得到有效供给,而“乡愿”却以其“媚柔而不立”“诈伪而不诚”“逐利而忘义”“似是而非是”影响着治理秩序的有效供给[3]。
  1.“乡愿”以媚柔不立使秩序混乱。达致善治需要良好秩序的供给,而“乡愿”常常为实现自我目的变动秩序赖以存续的原则,以伪善使得“乡人皆好之”[1]84,这种曲意逢迎、屈伸无度的行为必然会使得治理秩序混乱,因为秩序原则不具有模糊性,坚持原则的治理才能体现合法性和透明性的善治要求。柔媚的“乡愿”观使原则变得机动、随意、缺乏稳定性,这样的原则保障下的秩序供给必然混乱不堪。尽管治理的原则并非一成不变,但是联动秩序稳定的原则变迁必须遵从治理的规律,而不是如“乡愿”所行,由私利牵引而随意变迁,使原则赋予治理的秩序之善丧失殆尽。
  2.“乡愿”以诈伪不诚使秩序虚无。秩序建构最大的悲哀不是秩序的缺位,而是秩序的虚无。“乡愿”使治理活动充满着诡诈和虚伪,表面唯唯诺诺、实则阳奉阴违的“老好人”
[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