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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数据开放的实践挑战与协同治理转向/管志利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管志利 日期:2021-08-30 10:42:59
  
  在我国国家战略和相关政策的推动下,目前国内已上线省级数据开放平台17个,地市级(含副省级)政府数据开放平台113个,各地市陆续成立数据资源管理局并纷纷设立数据开放平台,开始积极探索政府数据开放,但数据开放总体水平仍处于初级阶段,继续推进主要面临四个维度的现实挑战。
  (一)深推难度:数据开放的组织基础比较稳固,但深入推行尚存诸多难点
  国内各地级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是智慧城市建设和数据资源管理的专业部门,肩负着城市数据资源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和组织实施任务,基本实现了职权划分清晰和数据治理机构明晰,数据开放工作的组织基础得到进一步稳固。但数据开放的关键在于数据治理,当前城市数据开放实践主要存在以下难点。一是党政领导者如何进一步加大对数据开放的重视力度,并在实际工作中破解“权力本位不愿共享、风险考虑不敢共享、标准各异不能共享”的难题。二是部门内部、部门之间、区域政府之间数据开放共享的动力如何进一步激活。三是实务工作者对政府数据开放的了解如何进一步深入,理论研究者对这个议题的关注如何进一步聚焦,开放平台的用户活跃度和黏性如何进一步增强。四是人财物资源不足和部门责任分割的数据治理体制难题如何进一步破解。五是数据采集的基础设施如何进一步完善,如何促进政府与企业在数据、技术、服务上的多层面融合。六是对社区数据资源的高质量精细化采集如何进一步实现,对数据开放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如何进一步加强等。
  (二)开放深度:政府数据治理初见成效,但数据开放层次仍须拓展
  目前,各地政府纷纷运用大数据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积极探索构建“用数据说话、决策、管理、创新”的治理机制。对作为治理资源和治理技术的大数据进行全周期管理,有助于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但是,各地政府出台的数据开放管理办法、实施意见或者数据管理暂行办法等,均要求加快推进政务数据的集中汇聚、开放、共享,让政务数据资源更好地服务政务民生、城市治理和产业发展,仍然更多地着力于“跨部门数据共享共用”,在数据开放的程序、主体、意义、目的上还需要进一步通过立法予以明确规范。
  目前,国内大多数地市政府的数据开放实践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尚未在个人、家庭、企业等数据生产者,政府、社交平台、搜索引擎等传统和新兴的数据收集者,以及研发团队和科技公司等数据分析者和开发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智慧城市和数据开放的生态系统尚未建立。二是部分政府部门主动开放数据的理念、热情、动力和合作意识不足,开放数据的原始性、完整性、可机读性不足,数据总量少、静态数据多、动态数据少。三是开放数据的获取渠道不够便捷,数据应用的质量有待提升,缺乏“多快好省”的沟通协调机制,导致开放业务的碎片化。四是部分职能部门的数据开放网站数据陈旧、更新慢、无法下载使用。这些问题的存在倒逼政府提升数据治理水平,要求彻底梳理政府部门所掌握的数据资源。
  (三)发展梯度:政府数据开放不断扩散成片,但各地市发展不平衡
  我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呈现出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不断扩散发展的趋势,东南沿海地区的省级平台已基本连接成片,但总体上处于不平衡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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