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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委托代理框架下组织激励困境、公平博弈与激励协同/李鹏菲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鹏菲    日期:2021-06-25 16:48:42
持一致,削减“搭便车”现象和机会主义。基于此,本研究提出以下假设:①组织高层领导负责激励机制的顶层设计;②上级有权对下级进行绩效评估、评价;③中层领导者和组织员工都存在着努力工作与消极怠工两种策略,这两个群体的成员都是理性的,都追求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④员工工作努力程度与领导绩效呈正相关关系。
  (二)模型建立
  在中层领导者选择消极怠工策略时,员工监督也处于打折状态,此时,中层领导者对员工的绩效评价也处于失真状态。对于员工来说,这是一个“机会”,即使消极怠工也不会受到惩罚,努力工作也得不到应有的奖励,因此,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员工往往会选择消极怠工。我们将中层领导消极怠工时员工努力工作的收益设定为“投入成本+工作成果”,那么员工消极怠工的收益则为“节省的投入成本”。员工的工作状态直接影响着部门绩效,也就与领导绩效存在着密切联系,当员工努力工作时,中层领导者的收益为“节省的管理监督成本+员工工作成果的贡献”,高层领导对中层领导的工作表示认可并给予奖励,此时领导者的总收益为“节省的成本+员工贡献+高层奖励”;当员工消极怠工时,其对中层领导利益增加无贡献度,部门绩效低下也会影响高层领导对中层领导的评价,甚至会带来惩罚行为,此时中层领导者的总收益为“节省的管理监督成本+负面评价+高层惩罚”。
  在中层领导者选择努力工作策略时,中层领导者对员工监督到位,对员工表现、努力程度等都有着较为清晰的认知,此时,员工绩效评价相对真实、客观。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努力工作就会受到奖励,消极怠工则会受到惩罚,即努力工作为员工带来更多的收益。员工努力工作会得到领导奖励,其收益为“投入成本+工作成果+领导奖励”;员工消极怠工时会受到领导惩罚,其收益为“节省的投入成本+领导惩罚”。根据对员工表现与领导绩效关系的分析,当员工努力工作时,中层领导者的绩效会得到提升,也会赢得高层领导者的认可,但考虑到中层领导者的管理成本,此时中层领导者的总收益为“员工收益贡献+高层奖励+监督管理成本”。当员工消极怠工时,其对中层领导者的收益增加无贡献度,且为转变员工行为需要付出管理成本,但此时高层领导者为进一步激发中层领导管理动机会给予其奖励,此时中层领导者的总收益为“管理监督成本+高层奖励”。
  (三)模型分析
  根据上文分析,当员工与中层领导者同时选择努力工作策略时,整体收益最大,此时员工收益达到帕累托最优。当员工消极怠工时,不管领导者选择哪种策略,整体收益均为零。对于中层领导来说,收益最大的情况是在“搭便车”时,中层领导自身消极怠工,将员工的努力“偷换”成自己的业绩,将原本应给予员工的奖励“截留”。但此时对于员工来说,其工作成本与产出之间明显不呈正比,这会严重削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因此,这是一种不健康、不合理的激励模式。对于员工来说,收益最大的情况是自身努力工作且得到领导者的认可。因此,在设计员工激励机制时,要增加对员工的奖励,使其付出能够得到回报,这样才能够提升员工的组织公平感知,促使其付出更多的努力。员工努力、领导认可的情况是可能发生的,但员工不努力、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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