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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组织书记把强“势”作为领导能力的实践偏差与纠偏之策/文 华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文 华    日期:2021-04-01 17:02:41
这叫干部选拔任用,不叫干部直接任用,符合上级政策精神。”M姓村民无语退离,政策管制显现出效力。
  二、“势”之机理
  (一)“势”之来源
  1.上级组织的力量依靠。村党组织书记的职位来自上级组织任命,个人发展来自上级组织的培养,上级组织就是村党组织书记的力量依靠。同时,上级组织是高度组织化的力量,而村民是原子化的分散力量,用A村Q姓村民的原始表达,即“农民是散耙子不团结,只要不是自己的事情就不管”。村党组织书记有上级组织的力量依靠,底气十足。比如,C村党组织书记说:“这叫干部选拔任用,不叫干部直接任用,符合上级政策精神。”就是用上级组织来压制村民。B村党组织书记说:“现在既是征求你的意见,也是将村委会的决定告知你,你再想想吧。”虽然没有明确展现上级组织的力量,但背景性的力量不言自喻。
  2.个人经验的能力自信。上级组织的力量可以依靠,但不能依赖,必须自己力所能及地解决问题,不到迫不得已,不去惊动上级组织,这是基于不给上级领导增加麻烦从而确保自己职位稳固的考虑。在这方面,A村党组织书记体现得最为充分,在极端矛盾面前,他考虑的不是常规方式——报警解决,而是出人意料地迎难而上,以打架强势立威,这恰恰体现出全国名村党组织书记的思维和胆识与普通乡村党组织书记相比存在“过人之处”。同样,B村党组织书记强势告知利益分配决定,能力自信也溢于言表。C村党组织书记精准回应选人用人政策问题,见解深刻,无所畏惧,这就是基于任职多年村党组织书记并且成为全国名村的个人能力自信。
  3.公共权力的私人掌控。公共权力的逻辑公有性并不能替代现实私掌性。[1]任何组织的公共权力,都要通过具体的个人来行使,权力是获得未来所有显性利益的当前手段,它必然存在自利倾向。作为乡村振兴的第一责任人,乡村发展的公共利益就是村党组织书记基于责任压力的个人利益,任何被认为阻碍乡村发展的行为都会引起村党组织书记的本能反感。村党组织书记主要具有三种心态:首先是对上负责的政治心态。由于职位权力直接来自上级组织的授予,所以对上负责是直接心理,对下负责是次生心理。其次是获取短期政绩的工作心态。在“以政绩论英雄“的大环境下,村党组织书记也会想尽办法弯道超车,力求实现乡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再次是个人尊严的自负心态。从心理上讲,人人都希望获得尊重和赞赏,不希望被否定和批评。成为全国名村的成功经历,也让村党组织书记对个人能力充满自信甚至自负,认为持异议者既不懂行,也不自量力。
  (二)“势”之施行
  1.强人作风、人治管理。对于村党组织书记的任职年限,新中国成立后至今的历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均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而新中国成立后至今的历次《中国共产党章程》对村党组织书记任职年限的规定,经历了从“一年”“两年”到“三年至五年”的转变,并且均规定支部委员会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其中《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规定,“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但都没有规定是否可以连选连任。根据“法无规定不可为&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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