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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下期

三维赋权与三重减负:社区系统视角下的减负增效研究/吴岚波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吴岚波 日期:2021-04-01 16:30:02
优化社区系统输入
  按照戴维•伊斯顿的理解,系统输入是系统的关键部分,它决定着系统的承载力和输出,因此,社区减负首先要优化社区系统输入。笔者认为,优化社区系统输入要靠行政赋权、社会赋权和社区赋权来实现。在本土语境下,赋权被界定为“帮助个体、组织或社区提高他们参与社会经济与政治的能力,通过唤醒他们的权利意识,促进他们积极参与公共事务”[3]。近年来,我国基层社会展开了赋权治理活动探索,让小组或社区把握决策进程,推进个体或社区利用实际或感知到的权力,提升自我治理能力水平。这与我们倡导的通过赋权来减轻社区负担的观点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即通过行政赋权、社会赋权和社区赋权来为社区减负。首先是行政赋权,政府通过制度激励、资金扶持、资源输入等方面向社区赋权,赋予居民委员会掌握社区事务的决定权和行动权。笔者所论述的行政赋权并不是意味着切断政府向社区下派工作的通道,而是通过政府向社区赋权,改进社区执行政府行政工作的条件,丰富社区执行政府行政工作的资源和充实社区执行政府行政工作的资金,增强居民委员会的主体性。其次是社会赋权,社区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专业的治理技术和方法。近年来,技术治理逐渐进入学界的研究领域,行政改革将技术治理逻辑辐射到社会领域的各个层面,并在技术理性的意义上获得了政府和民众的认可。然而社区社会治理的技术缺失,造成社区社会治理技术困境和能力不足,治理效能自然不高。简而言之,社会赋权就是依托技术支撑型社会组织通过能力训练把社区治理的专业技术和方法带到社区,改变居民委员会“埋头苦干和蛮干不巧干”的尴尬局面,提高社区工作的技巧性,从而减轻其工作负担。再次是社区赋权,在社区微治理格局下,需要改变社区无权的状态,通过社区赋权培养社区公共精神,提升社区能力。社区治理并非仅仅依靠政府和社会自上而下单线性的赋权路径,社区组织具有一定的自主性。专业化的居民委员会把社区治理的技术和方法传递给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把社区事务的决定权和行动权交给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提高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的需求表达能力、活动策划能力、资源链接能力和公约制定能力,提高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社区服务自我供给能力和社区自治的自我参与能力。
  (二)机制创新:扩充社区系统承载力
  现代社区治理包含社区治理社会化的理念,从行政化到社会化已经成为现代社区治理的必然转向。目前,我国社区工作方式单一,不管何种类型的社区事务都采用行政化的工作方式,这是社区负担繁重的一个重要原因。顺应社区治理社会化的趋势,我们必须建立社区行政工作与社区社会工作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社区行政事务采用行政工作方式,社区服务事务和自治事务采用社区社会工作方式,通过机制创新,扩充社区系统的承载力,从而为社区减负。社区行政工作是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通过行政命令向居民委员会下派工作任务,并通过行政考核、行政评估、行政督导等方式加以推进的社区工作。社区社会工作是社区工作者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知识与方法,根据社区的问题和需求,引导有意愿的居民参与社区集体行动,进而解决社区问题的工作。社区工作者通过一些激励措施,增强居民参与的持续性,再通过居民常态化地参与,引导居民发生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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