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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下期

地方治理现代化实践“遇冷”困局及其应对策略——基于地方官员的深锚/王远才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王远才 日期:2020-12-14 16:17:25
弥补制度设计的不足。这也是中国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备、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依然实现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社会局面基本稳定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成功密码”。此环节不通达,中国在治理现代化道路上就会举步维艰。因此,走出地方治理现代化的实践困境,需要以地方官员为思考点,“理解地方官员的制度激励结构,在本体论与认识论的层面分析研究中国地方官员的行动逻辑”[11],围绕地方官员的主动性、积极性的调动进行施策。
  (一)成立地方治理现代化领导小组
  亨廷顿曾言:“国与国之间最大的政治分野,其实不在于政府的组织形式,而在于政府的有效程度。”[12]政府的有效程度,实质就是政府治理的现代化程度。国与国如此,同一个国家不同地方的发展差距也越来越体现在该地区的政府治理现代化程度上。因此,地方政府应当把地方治理现代化提高到影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当作战略任务去落实。为此,建议县级及以上政府成立地方治理现代化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地方治理现代化工作。
  (二)构建地方治理现代化研习主体
  地方治理现代化研习主体,就是致力于地方治理现代化研究的机构、中心、专家学者。地方治理现代化研习主体除了开展研究,还承担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吸纳高校人才、党校人才、政府职能部门人才,建立多方参与、多部门联合的地方治理现代化研习主体,对治理现代化相关政策知识、技术方法、经验教训等开展深度研究,并在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下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三)出台地方治理现代化指导意见
  各省级政府根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和本省实际情况,出台本省关于推进地方治理现代化的指导意见,明确地方治理现代化推进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主要任务、重大举措、组织领导等问题。市、县级政府依据本地情况,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同时,建议政府各职能部门按照上级的指导意见和单位具体工作,出台本单位的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
  (四)健全地方治理现代化考核体系
  通过设计科学的地方治理现代化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将地方治理现代化的推进情况与地方官员的政绩挂钩,逐步改变以GDP为主的传统考核模式。同时,规范考核过程,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切实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让考核成为推动地方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手段。在地方治理现代化考核体系引导下,促使政府以“瘦身强体”为目标,进一步规范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五)建立地方治理现代化激励机制
  中国经济过去几十年的高速发展,离不开一支高度动员的干部队伍。然而,“随着粗放式的高增长率经济发展阶段的结束,紧张激烈的‘晋升锦标赛’也逐渐式微”,“旧的激励机制对于动员对象的作用在减弱,如何构建新的、可持续的激励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13]在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建立地方治理现代化激励机制,调动地方官员的积极性,让治理创新方面的政策、举措、制度、技术等在全国遍地开花,对于降低政府治理成本、提升政府治理有效性、增强政府竞争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释放经济潜能、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维护社会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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