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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下期

地方治理现代化实践“遇冷”困局及其应对策略——基于地方官员的深锚/王远才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王远才 日期:2020-12-14 16:17:25
治理现代化方面出现了很多典型样本。例如,广州市政府在全国率先公开会议费预算,从晒“三公”到晒“四公”,堵住了挥霍公款的后门。佛山市南海区政府实行负面清单、准许清单、监管清单的“三单”管理制度,划定权力边界,透明化、规范化、标准化运作,收紧政府的“手”,放开市场的“腿”,压缩权力寻租空间,释放市场活力,这是对行政审批制度的创新性设计。这些样本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广东省在地方治理创新的诸多方面扮演着先行者的角色。浙江省则基于“放管服”改革的顶层设计,积极部署“四单一网”(“四单”是指行政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一网”是指浙江政务服务网,这是国内首个运行在云计算平台的省级政务网站,是浙江省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平台)建设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健全“放管服”改革的运行机制,推动地方治理创新,推进了地方治理现代化。[5]
  虽然以广东、浙江为代表的东部发达地区在地方治理方面有很多改革创新举措,总体上治理现代化实践走在全国前列,但并非没有问题。比如,现有的治理创新改革多以部门牵头为主,缺乏一级政府层面的系统性政策设计和整体性实践推进,导致创新改革难以发挥“政策群”效益和整体效益。“单兵作战、各自为战”的模式大大降低了地方治理现代化的实践成效。
  (二)欠发达地区反应迟缓
  中部、西部、东北欠发达地区对于地方治理现代化的反应则较为迟缓,地方治理现代化的实践体现不足。这种迟缓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思想理念转变迟缓。从管理到治理,虽一字之差,但在思想理念上截然不同。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手段民主化、治理范围有限化、治理职能服务化、治理结构网络化、治理格局透明化等都是治理所倡导的思想理念,这些思想理念对地方官员来说,是较大的思想认识上的冲击,因此,他们的现实反应就表现出迟缓性。例如,市场意识不强,存有不同程度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认为政府是唯一的治理主体,习惯于传统的命令和威权模式,与其他主体的合作意识不足;没有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较强的法治思维,权力本位、人治观念根深蒂固,依法办事、依规办事并未成为一种自觉。
  2.治理能力提升迟缓。思想理念转变的迟缓,自然带来治理能力提升的迟缓。“治理需要地方政府有较强的依法行政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政策执行能力、危机管理能力等,但从各地暴力拆迁、决策失误频仍、利益集团阻滞、突发事件不断的现象可以看出地方政府本身的治理能力还有待提升。”[6]治理能力是动态的,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官员善于学习、与时俱进,紧跟时代趋势、科技发展,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能够解决好数据安全、网络治理等新的治理问题。
  3.行动落实迟缓。行动落实迟缓体现在地方治理现代化多数还停留在政策文件、领导讲话层面,实践图景太少。有些地方政府官员在深化改革中没有勇气碰触利益集团,一遇阻力就打退堂鼓,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为官哲学,其结果就是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力度不大,改革创新举措不多,改革创新成效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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