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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下期
区块链架构下的廉政建设:技术逻辑、风险管控与权力制约/金 华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金华
日期:2020-11-03 08:59:18
大限度地服务人民、服务社会。区块链在打造数据铁笼的基础上实现了数据全流程上传记录,处处留痕,不可篡改,在领导干部自我管权、自我约束的自律基础上,加以技术他律的制约,确保权力得到精准管控。
(四)区块链保障多元监督
建立健全权力监督机制,不仅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更是让领导干部在监督之下敢为、敢担当,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而多元监督涉及组织内部监督、外部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多元主体复杂的督权体系,要保障复杂的监督体系高效运转,需要技术的支撑。区块链多节点共识、共监管、不可篡改及可追溯机制,构建了多维、多元、精准、及时的监管体系,从技术上保障了多元监督的高质量、低成本及高效率。
总之,区块链具有数据信息完整透明、不可篡改的时间戳、共识、共监管、安全的信任机制等应用优势,在堵塞监管漏洞、规范政府行为、精准追查腐败、有效预防腐败等方面绩效显著。区块链反腐的本质是将权力关进数据铁笼,实现公共权力运行过程的数据化、自流程化、规范化,以技术优势将权力关进制度的铁笼,构建全方位、全流程的权力监管体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但是,反腐倡廉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与政治性,以区块链单一的技术之治防范腐败风险可能力不从心,关键是要加强防腐倡廉制度建设。偏离了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环境,技术之治也可能出现作用的有限性甚至技术异化的偏差性。因此,任何技术的嵌入必须考虑当下制度的包容性与社会环境的融合性。一方面,防腐倡廉工作需要凭借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之翼,实现风险防范前移与权力运行制约;另一方面,要强化对腐败惩戒制度与法律法规等配套制度的实施力度。只有将技术之治与制度之治完美结合,才能净化政治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黄威威.制度为本、技术为器:基于“互联网+”条件下的协同反腐模式创新[J].领导科学,2017(17):9-11.
责任编辑 介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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