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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下期

网络道德失范问题的软法治理/刘一笑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刘一笑 日期:2020-10-07 21:32:10
律法规的规定,必须依法采取警示、关闭群组等处置措施。
  (二)构建软硬法的衔接机制
  网络道德失范问题的治理需要协调好软法与硬法之间的关系,针对当前软法与硬法存在不衔接的问题,以及为了提高软法的执行效力,需要双管齐下,对现有的软法和硬法进行修正和完善。第一,加强对互联网空间中个人信息的保护,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的权责。针对符合实际需要的互联网企业软法,应获得硬法的明确授权,进而给公众一个科学的、规范的导向,同时也有助于强化软法对公众的约束力。第二,建立促进软法与硬法沟通的机制。软法与硬法要密切配合,就要做到双向沟通,通过彼此的互动和沟通,将二者的规范效用发挥到最大。软法在实际治理中,通常是作为一种暂时性的法律形态而存在的,因而具有更强的灵活性,尤其是在面对十分复杂的网络道德失范问题时,可快速反应和调整,这也是软法能够作为硬法的有效补充,且对网络道德失范问题有规约作用的具体体现。为此,在修改和调整软法时,要加强与硬法之间的互动,避免出现软法与硬法不衔接或相违背的情况。
  (三)进一步规范软法制定程序
  应构建软法制定的协调与表决机制。政府可通过制定指导性文件,推动互联网行业协会制定公约和标准。行业协会的主要作用在于为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做贡献,因而必须有效发挥其自身的监督作用,避免被龙头企业垄断。在具体的公约和标准制定过程中,需要增加小企业的话语权,实施“一人一票”表决制,并且在软法制定过程中,要充分吸收互联网用户的建议,针对网络道德失范问题,基于调研数据了解民意,听取民众的意见和建议。在软法制定的程序方面,则需要遵循征求意见的一般程序,并寻求专家论证,增强软法制定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并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和监督,针对软法规范草案的不足和问题予以修正和完善。此外,也可以通过发布征求意见稿,邀请各领域的专家、学者或网络媒体中的领军人物参与进来,共同献计献策。网络道德失范治理的软法制定过程要公开,其结果也应公开,即可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设专栏,及时公布和更新现阶段的软法规范,以发挥其对广大网民的警示作用。
  (四)构建内外联动的监督机制
  网络道德失范的治理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尤其是在网络环境下,呈现出许多不确定性,为了发挥软法的治理成效,需要构建内外联动的监督机制[5],即联合政府和企业的力量,构建内外监督机制。第一,加强政府的有效监督。政府和互联网企业之间要做好协调工作,既要避免政府的过多干预,影响行业自律体系的构建,也要发挥好政府的指导和监督功能。针对网络道德失范问题,要对当前不合理的软法内容进行纠偏,通过监督审查的方式,提升互联网行业软法的科学性;要建立备案审查机制,针对软法和硬法之间不衔接的内容进行协调,或以修改、废除等方式增强软法和硬法之间的互动,力求在网络道德失范治理中形成软法和硬法的合力。第二,加强企业的内部监督。网络道德失范问题治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建立良好的网络空间道德体系,营造良好的网络道德生态,离不开互联网企业和广大网民的努力。互联网企业以及广大媒体人,都要参与到网络道德建设之中,发挥对网络舆论的良好导向作用。从互联网企业层面来讲,需要建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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