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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下期

乡村积分治理过程中的公共性重塑及其逻辑——以S省L村积分治理为例/石东伟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石东伟    日期:2020-08-24 15:27:39
公共性的重塑。
  (一)公共规则的重建
  L村《征信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实现了乡村公共规则重建。其一,由于制度的制定充分征求了村民意见并经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因而在制度的制定过程中能够使村民的意见和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使制定出的制度体现村民意愿、符合村民利益,增强了制度的合法性,促进了村民对制度的认同和遵从。同时,在村民集体讨论基础上的制度制定能够使制度更加符合当地文化、习俗、资源等具体条件,更好地实现了对乡村社会的嵌入,增强了制度的可操作性。其二,《征信管理办法》对乡村治理内容进行了细化,并在与村民商议的基础上,依据每项内容付出的成本和取得的社会收益的大小赋予相应的加分分值,同时也依据造成社会危害的大小设定扣分分值,实现了乡村精细化治理,使村民对具体的评判标准达成了共识,避免了因规则模糊而产生不同认识甚至引发争议。《征信管理办法》在发挥激励和约束作用时更加精准和公正,增强了制度的信服力。《征信管理办法》在保证L村积分治理顺利开展的同时,也因其对乡村治理的有效促进而得到了村民的认可,逐渐成长为村民共同认可和遵守的公共规则,在村庄的生产、生活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公共服务的提供
  公共服务是乡村公共性的一个重要维度,村庄对公共服务的提供能够使村民对村集体形成归属感和依附感,从而促进乡村公共性的形成。在集体化时代之前和集体化时代,乡村公共服务主要由家族和人民公社提供,分别形成了家族关联式公共性和行政关联式公共性。随着“反哺时代”的开启,国家虽然通过输入资源承担了大量的乡村公共服务项目,然而这些项目常常绕过村集体组织直接面对农户,在架空村集体的同时,却无法唤起村民的广泛参与热情,既无法形成村民对集体归属感的公共性,也缺乏村民之间协作的公共性。积分治理通过加分的方式鼓励村民积极参与乡村公共服务,如《征信管理办法》在新时代文明实践项目中规定,村民义务参加“集体组织的环境整治、砌墙、修水沟”等公共服务事项给予加分。通过积分治理,L村把村民参与公共服务的热情调动了起来。村民积极参与义务修水渠、打扫卫生等公共事务,使村庄的公共服务实现了有效供给。同时,由于村庄的公共服务是村民无偿提供的,村庄节省了大量的劳务资金支出,并把节省下来的钱用于进一步拓展公共服务内容、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上。
  (三)公共空间的重构
  所谓公共空间,是指存在于社会有机体内部的各种形式的社会关联和人际交往的结构方式以特定的形式相对固定下来的空间。[4]村庄的公共规则、公共文化、公共舆论的塑造都需要通过村民在公共空间中的交往互动得以实现。L村在积分治理的过程中,分别从服务和网络两个方面实现了乡村公共空间的重构。一是服务公共空间的重构。为了保证村民参与服务的有序性,参与机会的公平性和服务供给的组织化、规范化、连续性,在调动村民参与公共服务热情的同时,L村成立了“红先锋”“美厨娘”“鼓乐坊”等13支志愿服务队,招募了200多名志愿服务者,同时还为村志愿服务队搭建了“暖心食堂”“利民服务社”“爱心农场”等服务平台。志愿队的组建和服务平台的搭建为村民提供了进行协作、开展服务的公共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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