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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下期

技术治理情境下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及体制重构/王晓娜 张 毅 张曙光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王晓娜 张 毅 张曙光 日期:2020-07-20 10:08:24
织由“汲取型政权”向“服务型政权”转变。其手段主要为弱化乡村治权,实现由间接治理转为直接治理,并通过精细的技术和规范的程序实现乡村基层组织行使权力的正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技术治理具体表现为乡村两级行使权力时越来越正规化、程序化,然而正规化和程序化的事务处理方式与乡村事务本身所具有的综合性、偶发性和非程式性的特点并不契合,导致实际治理过程中程序主义和制度主义泛滥,乡村两级更是以此为借口规避责任、消极不作为。这也就出现了当下乡村治理过程中的一个十分吊诡的现象:国家不断加强对权力的控制和监督,不断地自上而下输入资源,但乡村两级的权威和治理能力非但没有增加反而不断下降,治权不断弱化,治理低效乏力。
  一直以来,相比于规范和正式的治理,非正式和半正式的治理更能适应乡村社会非程式性、非规范性的社会基础,只要乡村社会的基础尚未完全转型为现代城市中的公共关系,就不能用城市科层制思维解决乡村中的矛盾和问题。非正式和半正式的治理并不是说传统乡村社会中就没有公共权威和公共规则,其公共权威和公共规则是基于情、理、法的地方性共识而产生的,由此维持了乡村社会的公平正义及稳定的秩序。换句话说,乡村治理当下的问题并不是要构建烦琐、低效的技术治理体系,而是应强化乡村治权,构建契合乡村社会基础的、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体制。
  总而言之,国家技术治理表面上似乎推动了乡村基层权力运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民主化,实质上却招来了更多非规则、非规范的治理。乡镇政府、村干部、村民都将个人利益作为其行动的首要出发点,结果导致乡村公共利益受到极大损失,乡村规则之治离预期更加遥远。因而,探求建立一种立足公共规则、契合乡村社会基础、简约高效的乡村治理体制,以维护乡村公共利益,是当今乡村治理亟待解决的根本问题。 
  参考文献:
  [1]王雅林.农村基层的权力结构及其运行机制:对黑龙江省昌五镇的个案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1998(5):37-51.
  [2]王汉生,王一鸽.目标管理责任制:农村基层政权的实践逻辑[J].社会学研究,2009(2):61-92.
  [3]贺雪峰,刘岳.基层治理中的“不出事逻辑”[J].学术研究,2010(6):32-37.
  [4]黄宗智.集权的简约治理:中国以准官员和纠纷解决为主的半正式行政[J].开放时代,2008(2):10-29.
  
  责任编辑 张小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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