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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下期

官民共治:抗战时期延安治安治理模式研究/牛风娟  任士英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牛风娟  任士英 日期:2019-05-31 16:05:37
元治理
  抗日战争时期,延安是中共中央驻地,自然也成为日本和国民党特务的重点潜伏地,加之长征后党政军各部门严重减员,其治安治理任务甚是繁重。因此,必须发挥民众力量来进行社会治安治理。官民共治是应对内外危机、降低行政成本的重要方略。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了以单位制为主的治安治理格局。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类社会组织不断壮大且在政治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建立由政府主导、官民共治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是现代政治发展的趋势之一。从效益角度来讲,以最小的成本达到最佳的治理效果是政府行政的重要目标。充分运用民力,在具体事务的操作层面上就是充分放权,让社会组织分担社会责任,动员多元主体参与,以降低治理成本。公安机关是基层社会治安治理的重要组织和领导者,但是社会治安形势的日益复杂化促使公安机关在实践中不断借助民间治安力量来共同应对治安难题。新时期以来,公安机关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更是要转变角色、创新理念,从各类庞杂的具体警务事件中抽离出来,充分发挥制度设计、组织协调等功能,以形成官民共治的合力。这是缓解治安压力、节省治理成本、提升治理效能、促进社会良性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弥补制度缺陷,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在官民共治的治理格局下,自上而下的政府干预和自下而上的民众参与之间形成了一个动态平衡系统,官治与民治有效结合,民力得到有效发动,是对官治所不能触及的领域的一种有效补充。群众能够顺畅表达利益诉求,进而形成相应的博弈机制,在政府制度无法灵活适用现实情况的情形之下,能够有效弥补制度缺陷,达到治理效果。抗战时期,延安治安工作离不开群众的积极行动。新时期,官民共治也应成为当今社会妥善解决基层治理难题的长效机制。政府通过正式的官治体系引导社会力量解决政府治安难题,而在政府力量无法触及的地方和区域,则动员民力代为行之。在社会分化加剧的时代背景之下,多元利益主体给政府基层治理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单一的政府治理已难以回应社会分化的多元利益诉求,而蓬勃发展的社会组织对政府的决策产生着日益重要的影响,群众对自身所处的环境较为熟悉,更能及时和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这无疑是对政府治安治理的有效补充,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刚性制度的缺陷,在形成弹性化治理区间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
  (三)拓宽公众利益表达渠道,增进官民互信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分化的加剧,民众利益诉求呈现多样化,民主意识不断被唤醒,体现在政治领域则是更加强调公正和公民参与。在官民共治的政治格局中,政府不再是单一的治理主体,各类社会组织凭借自身强大的自我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在分担政府压力、提供社会服务和创造社会福利上做出了巨大贡献,切实解决了政府社会治理中的诸多难题。官民共治旨在充分发挥社会能量,利用社会的自我消化能力,真实反映社会矛盾和公众诉求,及时加以处理,以此减少社会失序,增进官民互信。近年来,公安机关过度参与非警务活动,从而导致公安机关整体工作效率低下、社会公信力下降。在官民共治的治安模式下,政府能够充分发挥社会力量进行矛盾化解、秩序维护、犯罪预警,最终充分解放警力,发挥专门机关的优势,并在社会治安治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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