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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下期

精准扶贫视域下村霸乱象内在机理探微/郭劲光 俎邵静 邓 韬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郭劲光 俎邵静 邓 韬 日期:2019-04-12 16:56:30
遍没有建立明细台账,村霸贪腐以其隐蔽性和特殊性游走于监察视域之外。监管部门缺乏具体处理办法,一般以退赔资金、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为主,处理较轻。其次,村党支部组织弱化,缺乏灵活的选人机制。党员积极性不高,鲜少主动检举揭发村委其他成员违法乱纪事实,群众监督更为薄弱;村干部少有年龄限制,村务管理家族化趋向明显,制约提拔新人。再次,村民自治有形式无内容,趋于“空壳化”。乡村权力运行对政府资源输入形成惯性路径依赖,村级组织的行政化特征日趋显现,再加上大量精英人口外流,主体缺失致使权力集中在村干部手里,村干部权力失控与村民自治的失衡状态压缩乡村社会的自主性空间,阻滞村民自治良性发展。
  3.乡村法律制度不周延。乡村以宗族势力介入为解决纠纷的主要方式,重人治、轻法治,法律制度不周延,存在法律空白。首先,涉黑案。《刑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或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双重身份悖论影响村霸涉黑案件定罪量刑,难以根据其身份追究法律责任。其次,选举破坏案。“破坏选举罪”惩罚的只是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或者人大代表时的破坏行为,而村民选举主体除外,破坏基层自治组织选举的行为尚未纳入刑法评价体系。再次,罢免案。村民会议是农村最高权力机构,1/5以上有选举权者或1/3以上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要求,并经投票村民过半数方可通过。中青年劳动力精英持续流失引发“主体虚化”,而底层弱势群体的主要人口构成是老幼妇孺,普遍缺乏法律常识及抵御风险的能力,在权益受损情况下,多数选择隐忍,罢免方案难以启动。
  四、精准扶贫视域下村霸乱象的治理对策
  破除村干部与宗族恶势力之间的利益链条,重点需从重塑乡村价值体系、完善乡村法律制度、贯彻乡村监督机制和落实村民自治制度等方面强化治理,以实现精准扶贫,建设美丽乡村。
  (一)重塑乡村价值体系,弘扬乡贤文化
  2017年,中央办公厅印发意见中指出,建设新乡贤文化,凝集各方人士助力乡村建设,传承乡村文明。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乡贤对维持乡土社会的良好秩序发挥了重大作用,乡贤文化所蕴含的优秀人文价值与当代乡村基层民主制度有许多契合因素,能够有效促进乡村和谐稳定发展,首先,推广乡贤文化,发挥乡村精英带头作用。积极营造有利于乡贤产生和成长的环境,建立乡村精英回流机制,吸引退休干部、教师等能人参与乡村公共服务、开展扶贫助困活动,引导回乡人员积极创业;推进乡村文明建设,净化乡村社会风气。其次,消除封建宗族恶俗文化,瓦解宗族恶势力。大学生“村官”和第一书记是破解乡村宗族势力的利器,通过交叉任职淡化乡村封建宗族观念,破除宗族恶势力影响,强化基层组织队伍建设。
  (二)完善乡村法律制度,建设法治乡村
  建设法治乡村是打黑除霸、实施精准扶贫的有力抓手。首先,出台相关司法解释,破解村干部双重身份。现有法律法规不足以认定管辖并制裁村干部犯罪行为,因此应尽快制定相关法律,确认村干部身份属性,从法律层面彻底解决村干部职务犯罪认定不明的难题,实现权责对应。其次,完善法律制度,补足空白。完善村民选举流程,细化村干部罢免程序,把破坏乡村“两委&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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