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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下期

精准扶贫视域下村霸乱象内在机理探微/郭劲光 俎邵静 邓 韬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郭劲光 俎邵静 邓 韬 日期:2019-04-12 16:56:30
优势,具备一定弹性空间,其作为扶贫项目指标的引介方,一旦异变成为村霸,便横亘在基层政府与贫困人口之间,以获取最大利益为目的,利用制度缝隙,采取一系列策略控制扶贫项目,贫困人口诉求逐渐被裹挟进村霸意志中而难以得到真正反馈,被排除在项目运作过程之外,由此带来项目指标分配的不公平,偏离项目制的运作初衷,精准瞄准失准,精准帮扶失真,资源供给机制失序。
  3.乡村治理空间萎缩。村霸获得乡村权力结构的隐形掌控权,依靠强权形成以自身为核心的乡村权威地位,通过资源分配、关系构建、暴力威慑等方式控制村民,隐性暴力突出。一方面,村霸通过制度空隙掌控乡村权力,激发村庄内部关系分裂,肆意赚取灰色利益,阻滞乡村民主政治发展。另一方面,村霸控制乡村资源后,惯于将资源分配给同村同宗族人,维持并壮大本宗族势力,并趋于垄断攫取利益的权力,操纵乡村“两委”,乡村治理空间日趋萎缩。如河北定州村霸孟玲芬任职村主任后任人唯亲,安排多名同族亲属担任村干部,把持村庄权力,以权谋私。
  4.乡村政治生态恶化。村霸霸占公共资源,违背政府意志,实质掌控村级公共权力,造成基层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退化。一方面,村干部是直接面对基层一线村民的执政群体,是党和政府的形象代表,一旦蜕变,和宗族恶势力相勾结,形成利益连带关系,借助黑恶势力的暴力背景维护自身威势,损公肥私,降低政府的政治合法性。另一方面,宗族恶势力通过贿赂等手段输送利益寻求政治庇护,把持基层政权,借助村干部的合法身份行非法之实,乡村政治主体行为错位,腐化乡村政治生态。
  综上,村霸通过贿选、暴力威胁、政治垄断等方式排斥异己、非法聚财,操控乡村政治经济资源,使得资源分配出现偏差,扰乱扶贫工作精准实施。
  二、村霸的主体分类及内涵特质
  关于村霸的概念,界定比较全面的是在乡村区域内,恃强凌弱,横行霸道,严重破坏农村社会秩序,危害农村基层组织政权的违法分子。现今其形式也在不断变化,已由主要以单纯的个体或宗族恶势力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欺压村民、为祸乡里的现象,逐渐分化出与公共权力相勾结的腐败群体非法获利的集体现象,渗透侵蚀基层政权。
  (一)村霸的主体分类
  “村霸”一词是集合性的概念,不属于正式称谓,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既包括以一人谋害一方的个人行为,也包括以一定的组织形式进行长期违法活动的共同犯罪行为。从主体类型进行分析,村霸主要包含以下两种。第一,宗族恶势力型。宗族作为承载我国传统乡村社会“血缘与地缘”关系的特殊群体,以同族宗派为基础,具有较强的内部凝聚、对外抗争的意识。宗族活动具备组织性和纪律性,是持续性的群体活动,一旦恶性膨胀,极易沦为村霸。第二,村干部型。村干部游离于国家行政干部体制之外,并不在编,易于利用职务之便大肆获利。近年来,村霸案频繁多发,即宗族恶势力和村干部彼此勾结、沆瀣一气,形成腐败利益链,操纵基层选举霸占“两委”、牟取暴利。
  (二)村霸的内涵特质
  较之于一般传统的违法行为,村霸已被赋予多重复杂特性,其理念与逻辑呈现出以下特质。①地域性。地域性源于乡村土地的边界性,乡村土地及其附着物都是有边界的,这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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