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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下期

精准扶贫视域下村霸乱象内在机理探微/郭劲光 俎邵静 邓 韬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郭劲光 俎邵静 邓 韬 日期:2019-04-12 16:56:30
域性的物质基础,而血缘和地缘的联系和相承强化地域闭合性。村霸势力范围较为固定,一般以村为单位限于村落边界,在闭合中亦兼具扩张性,活动范围以其居住地为中心向外辐射扩展,惯于在其生存区域内活动,熟悉并易于掌控本土资源。②持续性。村霸的行为模式是非固化而呈现动态变化的,表现为行为的持续性、内容的多样性和组成人员的特定性,最终目的是获取经济利益。为维持经济收入的连续性,其违法行为同样具备持续性,确立势力范围之后,村霸会连续进行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再加上其已对村民产生潜在的隐形胁迫,形成抑制受害人反抗的心理威慑,这更进一步助长了其暴行。③隐蔽性。宗族恶势力发展到一定规模以后,为长期生存逃避惩治并无限获利,自然不择手段向政治领域渗透,通过贿选或胁迫方式操纵“两委”选举顺利转型为村干部或拉拢腐化干部以间接获取政治护身符,把违法犯罪活动与政治活动结合起来,上下串通、内外勾结共同贪腐,以表面合法的政治活动掩盖非法目的,长此以往,形成恶性循环,其隐蔽性、政治渗透力及社会危害性高于一般违法犯罪。④腐蚀性。村干部相当于行政系统在乡村社会的末端延伸,实际已成为国家基层政权力量的组成部分,一旦沦陷,往往对乡村基层组织形成腐蚀,使得基层组织当初得以建立并存在所依据的权力合法性丧失,危及其维持与存在。当以村落为载体形成某种腐败的群体共性时,则会推动这种不良现象呈现由内而外的波纹状扩散、由下至上的渗透性异变。村干部往往通过组织吸纳、利益吸纳和人情吸纳等方式将利益相关主体吸纳到自己的人情关系中,最终由个人腐败量变积累发展成集体性质变。[1]
  三、精准扶贫视域下村霸乱象的生成机制
  村干部、宗族势力异变为村霸,折射乡村治理短板,实质是多重因素交互所致,主要源于乡村治理的主观因素和客观机制,包含内源性和外源性原因。
  (一)内源性原因
  1.优秀乡贤文化缺失。士绅在乡村社会居于领导地位并承担重要的社会管理职责。[2]现今乡村传统“礼治”秩序瓦解,“狠人治村”被奉为乡村治理之道,优秀乡村文化正日趋衰落。一方面,村霸把不犯上、不出事作为处世之道,以暴力手段维持乡村秩序,常被捧为“能人”,甚至以其敛财之多而被谬赞为“乡绅乡贤”。另一方面,税费改革后,乡村治理组织自主掌握的资源匮乏带来治理能力的弱化,使得正式治理组织的合法权利难以获得存在空间。[3]基于复杂性考量地方政府借用宗族这一地方势力的暴力资源形成乡村秩序,借助乡土势力协助村庄治理,把“狠人治村”当作基层治理的法宝,宗族恶势力得到来自地方政府的默认和赋权,顺利嵌入乡村社会的政策和活动中。扶贫项目下乡进村,扶贫资源进村入户后,宗族恶势力日益嚣张。
  2.村干部思想观念异变。村干部管理扶贫资源分配、贫困户建档立卡等工作,价值观念容易发生异变,主要源于以下两方面。一方面,后乡土社会的政治基本性质属于村官政治。[4]村干部作为国家财政扶贫转移支付的主要执行主体,掌握较大的自主决策空间,获得交易成本比较优势,遵循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逻辑,在多方目标中衡量抉择,依据成本收益做出选择,积极履职会增加执行成本,收益低;谋私则只需支付较少的决策成本,收益高。村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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