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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下期

“微协商”模式创新与领导者管理能力的提升路径/司春霞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司春霞 日期:2019-02-28 10:10:58
  【摘  要】面对当下社会职工诉求多元化、小微组织利益保障有限、新诉求产生迅速以及诉求差异性加剧等新问题,“微协商”模式以其方式灵活、协商形式多样、协商成本低、成功率高等特点,有效弥补了传统集体协商模式下对小众群体、特殊岗位群体诉求难以兼顾的不足。未来领导者在处理事关民众权益保障的大事时,应坚持策略互补化、思维动态化、形式多样化和问题导向化等原则,切实提升管理能力。
  【关 键 词】“微协商”模式;领导者;权益保障;管理能力
  【作者简介】司春霞(1979— ),女,中共重庆市大渡口区委党校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学理论。
  【中图分类号】C9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19)04-0112-04
 
  民众权益的切实保障是维系组织顺畅运行和持续发展的关键。历经20多年的发展与完善,以集体协商为主要形式的民众权益保障机制已发展得较为成熟,在遵从制度、协商为主的原则下实现了劳动双方平等、充分地沟通交流。[1]但也必须理性地看到,集体协商虽然实现了绝大部分民众的权益诉求,却无法保证对全体人员权益的完全兼顾,加之当下社会发展瞬息万变,新情况、新诉求不断涌现,次数有限的大规模集体协商更难以确保对新诉求的及时回应。如何在集体协商之外采取更具灵活性和针对性的协商模式,就成为组织亟待解决的新问题。江苏省阜宁县总工会探索并建立了工资“微协商”模式。具体而言,就是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对部分特殊工种岗位和群体,灵活采取小范围、多层次、一对一的协商形式。目前该模式已在阜宁县268个企业推行,惠及万余特殊岗位职工。为更好地兼顾民众权益,及时满足其不断产生的新诉求,有必要通过这一新型协商方式,进一步探析当下组织领导者应对新型挑战的思维特点,进而明确管理能力提升的具体方向和路径。
  一、新时期民众权益保障的难点所在
  (一)职工诉求多元化
  伴随社会的持续发展和开放程度的不断提升,源自外部环境的思想冲击是频繁且多元的,身处其中的个体为顺应社会趋势、强化个人技能,自然需要开阔眼界、拓展思维。其在不断接触新事物、了解新趋势的过程中,也就必然引致诉求的同步多元化,尤其是针对某一具体新事物的权益诉求往往还较为急迫。传统的集体协商,因为组织规模较为庞大,一般一年只能进行一次,这就必然耽误时间,影响组织员工的多元化诉求的满足。集体协商过程中所涉及的多为集体性事务,很难兼顾小众群体的具体权益事宜,这就必然导致民众权益保障的有限性。若小众群体又为组织中最为重要的核心圈层,则对其诉求的遗漏将有可能挫伤个人的工作激情,进而影响组织的高效运行。这就需要在集体协商之外创新民众权益保障模式。
  (二)小微组织利益保障有限
  伴随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小微组织为代表的工商业经营模式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其创业及管理成本低,市场的应变能力强,已经成为市场中最活跃的创新主体,而科技型小微组织更是成为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的强劲动力。可以说,小而灵活正是小微组织顺应市场潮流的主要原因所在,但也因为其规模极为有限,强制要求其建立集体协商机制难以实现,而以“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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