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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下期

国内整体性治理研究述评/刘学平 张文芳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刘学平 张文芳 日期:2019-02-27 16:45:38
针对具体事件的案例分析等研究方法。总体而言,学界对整体性治理的研究从宏观的理论诠释转换到对具体实践问题的微观研究,研究方法上呈现出由单一向多元化的转变,彰显出研究方法逐步完善以及对该理论研究的深入。
  四、整体性治理研究的内容聚焦
  整体性治理涉及领域复杂,其研究内容也十分庞杂。根据文献内容可以看出,国内整体性治理研究主要聚焦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整体性治理的理性基础
  整体性治理是继传统官僚制、新公共管理之后的第三种公共行政范式。纵观公共行政学说,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之争始终贯穿于公共行政的发展过程中。韦伯构建的传统官僚制是以工具理性为基础的,通过严密的组织结构、精细的功能分工、非人格化的等级设置提高公共行政的效率。20世纪80年代,学界对传统官僚制的责难之声此起彼伏,新公共管理随即诞生,其主张将市场竞争机制引进公共部门之中,将公民视为顾客,追求更高的效率,提供令公民更满意的公共服务。但是新公共管理并没有抛弃传统官僚制的工具理性,其倡导的理念反面强化了工具理性。
  不同于传统官僚制和新公共管理对工具理性的侧重,整体性治理倡导的理念兼顾了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国内研究从政府组织结构、组织运作模式、网络信息技术等方面揭示了整体性治理的工具理性基础。“一个社会的健全必须建立在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统一之上,或者说工具理性应当从属于价值理性,在价值理性提供的目标和前提下发挥作用才是积极的。”[2]整体性治理在工具理性的基础上形成对价值理性的自觉把握,以公民需求为出发点,强调政府工作不仅要追求经济与效率,更需要关照正义与公平。曾令发指出,国家的治理获得程序性的民主之后,事实上在行动过程中抛弃了对公民权的承认,技术性官僚完全排斥了公民的行政参与。想要获得政治合法性和价值合法性,公民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与功能必须获得实质性的改变。整体性治理对价值理性的关照体现在对公民需求的满足与信任机制的建立上。曾凡军强调,信任是整体性治理运作的关键,协调与整合是整体性治理的主要机制。胡佳强调,整体性治理的运作以公众需求为核心,各个环节相互协调、步调一致,形成整体性运转流程。胡象明认为,整体性治理的实现立足于整体主义思维,以认同与信任为基础,各主体采用沟通、协商和谈判的方式,建立协作关系,整体性治理的效果有赖于协调机制、整合机制与信任机制的构建与落实。
  (二)整体性治理在实践中的作用
  纵观国内整体性治理的十年发展之路,我国学者对整体性治理的研究从最初的理论诠释阶段逐步转向将该理论作为工具解析实际问题的实践应用阶段。此阶段将进一步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对接,是探讨整体性治理在我国适用性的重要关口。与国外研究遵循的由实践导向上升到理论建构的演化路径不同,国内研究遵循从理论译介到实践应用再到理论构建的路径。
  基于对西方整体性治理的译介与转化,2010年之后,国内研究倾向于将整体性治理应用到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之中,实践探究集中于公共危机治理、公共服务改革、预算管理、村庄治理、食品安全管理、精准扶贫以及城乡医保等层面。刘超、彭辉安、朱正威等人将整体性治理引入公共危机管理研究中,指出公共危机治理中的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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