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4年第2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2019年1月下期

合作、独立与监管:智库建设的政府途径/王秀芬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王秀芬 日期:2019-02-27 11:23:34
疑。
  领导干部必须认识到,智库并不是治理体系之外可有可无的工具性存在,而是国家治理体系中非常重要的功能性组织,这是人类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必然结果。现代化社会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治理绝不仅仅是政府或官方机构的事情,任何政府都不能凭借一己之力去解决所有问题。因而,领导干部必须对智库及其重要性有充分的了解,提升党和政府对智库的需求意识和需求程度,进而与智库建立亲密合作关系。朱旭峰、王倩茹在《政府决策者能力与专家咨询选择:基于天津市政府官员的实证研究》中展示了这样一个调研结果:官职越高、学历越高、接受培训越多的领导干部,越倾向于选择专家咨询。可见,领导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的培育和提升是政府与智库建立密切合作的重要因素。另外,政府管理过程中的信息公开透明是智库能够成功开展决策咨询的前提和依据。全社会信息资源总量中的80%掌握在政府手中,政府若不公开,智库凭借猜测提出批评或建议,反而会起到误导作用。政府在制定决策过程中,有必要将一些信息率先提供给智库,邀请智库提出意见和建议,政府根据反馈及时调整政策及提前评估决策结果,可以有效降低决策失误的概率;而智库因为提前获得必要的政府信息,也会及时引导民众的言论,从而有利于政府决策的顺利实施。政府信息的公开程度与有关部门基础数据的公开和应用密切相关,因此,政府应重视建立各类数据和联机检索系统,便利智库获得相关信息。只有明确智库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性,认可智库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合法性地位,政府与智库之间搭建起信息共享的通途,保证信息的公开和透明性,政府与智库之间的亲密合作关系才能建立起来,而政府只有与智库建立亲密的合作关系,才能制定出现代化的科学决策。
  政府与智库之间这种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并不意味着政府会处处受制于智库,从而导致政府权威的弱化甚至丧失,恰恰相反,政府承认智库的合法性存在,将智库作为治理主体之一,纳入治理体系当中,是现代化治理的需求。治理体系中有了智库的参与,政府治理会更有成效,其权威会得到进一步提升和巩固。
  二、确保智库的独立性,加快改革具有事业单位性质的政策研究机构
  政府与智库之间的密切合作关系并不是支配与服从的不对等关系,而是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一直以来,智库始终以获得政府青睐为荣,然而,正是因为智库对政府权威的看重和依赖,使得我国智库具有非常鲜明的半官半民性质。当然,作为官方智库,智库拥有官方性,这也是正常的政治现象,但是智库的官方性并不必然导致其公共性,更常常与正义和自由相去甚远。正如人民主权论的提出者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所指出的那样,政府团队意志与社会公共意志并不是在任何时刻都能保持一致,权力拥有者常会为了私意而与民意相背离。因而,智库若是完全依托于政府而存在,一味地唯政府之命或领导之意是从,智库就仅仅是政府的工具,而不是国家治理体系中自下而上的参与者。我国长期以来官本位的价值导向,造成了大部分智库因官办性而缺少独立的价值观,“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有浓厚的顺从奴性思维,部分研究者甚至信奉犬儒主义,很难提出具有质疑精神的意见建议和具有建设性的理论主张。可以说,我国智库尚未形成自己的‘灵魂’,还不能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需求&rdquo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