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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中期

新时代生态环境安全及社会冲突防范/杨 卡 胡锐军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杨 卡 胡锐军 日期:2018-12-18 16:46:53
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此,必须适应新的矛盾要求,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秉持新的观念和原则,更好地建设生态文明。一是要坚持新矛盾观。治理环保类社会冲突的逻辑原点就是对矛盾根源的判断,要紧扣新的社会矛盾来分析环保类冲突爆发的原因,进而给出新时代生态环境安全及冲突治理的新路径。二是要坚持新和谐观,紧紧围绕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这个核心,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三是要坚持新稳定观,实现刚性稳定到柔性稳定转型。四是坚持新安全观,高度重视资源、能源、生态安全、城市安全等新型安全问题,以维护生态安全为要义。五是要坚持新格局观,明确“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五位一体”的总布局、“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同时,理念决定方略,观念决定行动,新时代的冲突治理,还要坚持以下三个原则。一是系统治理。在党委领导下,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二是依法治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治理社会冲突的最有效手段,是人类的理性和底线。近年,我国环保类社会冲突事件之所以多发频发,除环境问题导致的矛盾因素增多等原因外,还与有关部门治理方式简单化、草率化、绝对化甚至粗暴化分不开。破解这种困境,唯有采取法治的方式,使权力意志让位于法律法规,实现对“人治”的矫正和超越。三是源头治理。治理环保类社会冲突的最终目的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然而,纵观这么多年来的治理成效,环保治理更多的还是充当“救火员”的角色,哪里有了冲突就往哪里去“救火”,疲于应付。这与我们平时对根源的查找、侦测和疏导不足是分不开的。要纠正和避免这种运动式的治理方式,只有坚持从源头治理入手,才能从最根本和最深层次上解决问题,提高治理效率和效能,也才能防范环保类社会冲突于未然。
  二、健全和严明涉环项目决策立项的评估内容及程序
  既有案例表明,环评工作的不足是导致环境及其冲突问题恶化的一个重要诱因,有些甚至是直接的导火索,很多项目正是由于环评缺失或不力,才导致群众产生非理性行为,要么是环评不到位、不合规,要么是参与度不高、透明度不够,要么是科普性不广、通俗性不强,要么是实践效用不好、实际效能不灵,这些均会对环境安全造成隐患,构成环保类社会冲突的触发因素。为此,但凡环保类项目或工程上马,一定要依法依规做好环评工作。
  首先,坚持环评目标的科学性和人文性。重点要坚持以下三项原则:一是谨慎原则。对在科学上尚有不确定性或暂时无法验证,但又存在潜在环境损害或风险的项目,必须采取谨慎态度。一段时期以来,相关部门在做出决策时常常遵循这样一个潜在的推理和思维惯性:目前科学不能证明是对环境有害的就是安全、可靠的,这就将潜在的污染风险和健康隐患转移到了相关公众身上,而随着人们主体意识、环境意识、利益意识和权利意识的增强,人们肯定拒绝承担潜在的环境风险,如果相关矛盾出现并日益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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