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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中期

新时代干部晋升“天花板”困局及其消解对策/禹仁朋 冯 治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禹仁朋 冯 治 日期:2018-12-18 16:42:45
价内容,我国的“德、能、勤、绩、廉”的考核内容也是如此。但在实践工作中,我国领导干部晋升评价标准的具体实施却存在诸多问题。首先,评价标准界定模糊。我国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划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而在实际考核中,由于五项考核内容并没有具体的量化指标,大多数公务员的考核结果集中在“称职”这一等级,不利于公务员工作优劣的评定,从而导致多个考核等级相同的公务员晋升同一岗位时无据可循,晋升的公平性大打折扣。其次,评价标准单一。当前,我国公务员考核机制在公务员系统内实行统一的考核标准,但实践中不同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千差万别,过于单一笼统的标准缺乏针对性,容易导致考核失真,从而挫伤部分公务员的积极性。同时,我国的干部绩效考评着重强调经济增长率,导致“GDP政绩观”深入人心,缺乏对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考量。[1]再次,目前我国领导干部的薪资基本与职位挂钩,即职位的晋升成为激励公务员工作的唯一方式。职位越高,权力越大,待遇越好,那么,职务的晋升成为大多数官员唯一的价值追求,没有能够晋升的干部越多,陷入“天花板”困局的可能性就越大。
  4.组织结构僵化。我国的公职机关内部生态普遍比较封闭,领导干部流动性较差,在本单位的一元化晋升渠道是大多数领导干部的唯一出路。一方面,我国领导干部的社保体制与一般的企事业单位脱离,福利待遇相对较好,工作较稳定,很多得不到晋升的领导干部宁可窝在“天花板”下面,也不愿意离开体制寻求新的出路。另一方面,我国公职机关缺乏合理的退出机制。我国的《公务员法》虽然规定了公务员退出机制的四种类型——退休、辞退、辞职和开除,但这四种类型的关系是不平衡的。其中,只有退休的口径较宽,其余的辞职、辞退、开除都是口径比较狭窄的公务员退出机制。与此同时,很多领导干部由于长时间蜗居体制的象牙塔内,与社会脱离,失去了在体制外生存竞争的能力,只能成为“天花板”干部。另外,我国的公职机关通常缺乏与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其他类型单位的正常交流沟通机制,领导干部缺乏职业发展的“旋转门”,封闭的组织结构决定了领导干部要想获得职业的长久发展,必须走晋升这一座独木桥,无法晋升的官员便成了“天花板”干部。
  三、破解“天花板”困局的对策思考
  1.实行功绩晋升制度。功绩导向型的晋升制度秉承能者优先的原则,有利于打破“天花板”困局,提高行政效率。首先,良好的顶层设计是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先导。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问题导向,先后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制度,细化、量化了党员干部评价指标,真正实现贤能者上、庸碌者下。其次,丰富公务员考核内容,突破“唯GDP论”的政绩观。可根据具体岗位适当增加相应指标,如领导型岗位可增加宏观决策能力指标,窗口型岗位增加人民满意度指标,治安型岗位增加社会稳定性指标等。再次,细化考核等级,形成拉开差距的梯度区间。将当前领导干部考核的四个等级进一步细化,如根据各项指标的打分将称职者继续划分为高、中、低三等,在其他条件相同时,给予较高档次的称职者晋升机会,鼓励中、低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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