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中期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风险识别与防控/林志聪 谢棋君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林志聪 谢棋君
日期:2018-12-11 10:28:06
体管理体制改革,减少行政干预,增强其独立性;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新闻舆论监督法律体系,用法律手段为舆论监督保驾护航。
2.健全第三方评估机构监督机制。第三方评估机构以其专业性、独立性等优势,成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绩效评估的重要主体。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开始尝试引入第三方机构来完成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绩效评估。这不仅能够评价政府的效能、社会力量的效率,而且能通过独立的机构对公共服务购买方与承接方进行有效的监督。
3.健全问责机制。目前对各地各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的规范主要集中在预算资金支出的监管上,而对在购买公共服务过程中的其他行为的规范较为缺乏。因此,需要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建立明确的责任结构,特别是要健全问责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督政府购买行为的制度保障。当购买公共服务过程中出现风险并导致公共利益受损时,不仅要追究供应方的责任,还要追究购买方的责任。
参考文献:
[1]上海金融学院城市财政与公共管理研究所.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理论、实务与评价[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5:131-132.
[2]周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风险及其防范[J].中国行政管理,2010(6):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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