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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中期

从官微“闹情绪”看信息时代领导者管理能力的提升/郭 彤 刘 勋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郭 彤 刘 勋 日期:2018-08-31 16:53:11
抓住关键点,而非寻求对组织全部事物的完全覆盖,不是追求对每一件具体事件的处理方法,而是以纲领的形式构建解决问题、应对事物的思路,只有如此,才能在遇到具体问题时既抱有务实的态度,又秉持灵活的思路。其次,在制度的落实方面务必实现对每一个环节的全覆盖,即关注权与责间程度的对等和性质的匹配,不能机械地将行为发生于否作为最主要的担责依据,而应该明确岗位责任的不可推卸性和规避性,无论身居要职的干部是否为直接行为的发出者,只要在管辖之内、责任区域中就必须成为追责的主要负责人,只有如此,方能避免投机取巧者对权责对应的变通,也才能彻底规避一旦出事反而难以追查到个人的怪现象。再次,组织在制定相应的追责机制时就必须格外强调每一岗位上所对应的不可推卸、不可弱化、不可转移的固定责任,居其位就必须担其责,毫无商量和打折的余地,针对信息时代出现的新问题尤其需要通过完善、补充相关追责制度,而明确限定相关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的具体职责,这种责任的明确也有助于其划清公私界限,避免个人情绪在官微上的随意发泄。
  (四)关注信息披露的客观性
  当信息开始成为组织重要的生产要素时,对于其真实性和客观性的把控也就成为领导者管理的重要方面,否则,当信息的准确性、正确性尚不能确保时又如何谈及对其的使用。这也就要求官微在对信息进行披露时尤其需要规避与个人情绪的混淆,即规避相关技术操作人员、文案撰写人员将自我情绪混淆于官方信息中。这就需要管理者通过对制度的强化而明确限定可为与不可为、可说与不可说、可涉足与坚决制止的范围。更确切地说,想要实现对不良行为的有效规避,就必须明确监管行为的发生不应仅局限于既定事实,应更加关注尚未行动前思想动态的掌控,只有从源头上根治不良的行为取向与规划,才能最有效地杜绝相应行动的产生。基于此,一是强化对信息发布、互动阶段的专门监管,对于监管者而言,应明确最有效但也最难实施的监督不是在事物推进的过程中,而是对行为者初期思想的探知,有必要通过实时的交流、汇报等形式掌握相关人员的所思所想,一旦发现有不良倾向应立即进行警示和提醒。二是对于信息互动过程中已经出现的“失语”“失态”,尤其是观点上的不正确之处,必须进行公开、严厉的处罚,使相关操作人员时刻感知官微上所使用的语言必须慎重。三是组织的领导者和监管者必须具备足够的政治敏锐性和保持足够的警惕性,在审视信息合理性、客观性的同时,更有必要预测其可能对整个组织产生的潜在影响,进而对相关互动言论进行必要的引导和制约。
  (五)注重交流的效率性
  信息互动的最终目的绝非看热闹式的争论或讨论,而是希望通过互动、碰撞产生思想启发,进而助力组织发展。那么,领导者就应该意识到官微上的信息争论或辩论并非全部值得关注,只有那些客观的、正确的,具有一定思维启发性的新观点、新看法,才值得去讨论。否则,对于来自外界的任何争辩之声都给予关注和回应,不仅疲于应付更难以保障效率,且毫无重点与目的地关注任何不同的声音和质疑,也容易陷入“打嘴仗”的尴尬境地。此时,官微就不再是思想交流的平台,而只能沦为不同情绪的发泄之地,这也就丧失了其原本的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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