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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中期

反贫困文化建构的供给侧改革研究/李 华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 华 日期:2018-06-06 17:49:56
考核较少,除了涉及文化旅游以及文化产业的文化扶贫项目,占大比例投入的文化扶贫产出与效益缺乏可操作性的考核。受文化扶贫影响的贫困人口自发的脱贫致富的行为实践很少,文化扶贫的成果在于贫困者的精气神的转变,而精神层次的转变只有在行动层面中体现出来,才能得到真正落实,其说服力要远远大于调查问卷中贫困户对文化扶贫作用的打“√”以及面对面访谈中“文化扶贫对我们很有用”的口头表达。
  这种以确定目标、安排任务、设定时限与考核为中心内容的理性管理模式,是依靠强有力的政府权威按照一定的程序、步骤来展开的。但是,这种自上而下的安排忽视了文化扶贫中强烈的地方性因素,“三里不同俗”,一些村庄的现实需求不可能被上层决策者全面和充分掌握。不仅如此,贫困文化自身存在大量的非理性因素,贫困文化的产生、影响和改变呈现很强的复杂性,使得政府对文化扶贫问题的安排和部署受到限制。因此,文化扶贫必须因地制宜,注重扶贫内容的针对性和适应性,不可片面追求形式的一致性,可持续的反贫困文化是建立在地方特色基础之上的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统一。
  四、启示与建议
  (一)从联带到服务的扶贫理念转变,以创新服务营造反贫困文化的良好环境和氛围,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将反贫困文化植根于贫困者能动性的认知之中
  如果说联带帮扶是一种以关怀为中心的扶贫策略的话,那么文化扶贫的途径则是一种注重于以服务为中心的策略。以引导代替安排,通过服务来进行文化扶贫,而不是代替贫困者实施具体的文化扶贫活动。对文化脱贫中的利益关系进行明确划分,理顺文化扶贫主体和贫困主体的关系和责任,即脱贫文化的创造者是脱贫主体,扶贫主体的地位是为脱贫文化的形成提供服务。文化扶贫的引导和服务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核心价值观的正面宣传和熏陶、贫困村庄风俗习惯的改良与倡导、脱贫模范和榜样的典型发掘与树立,以及对社会丑恶现象的打击和取缔等。以服务、引导代替关怀和直接介入是供给侧改革的方向和途径。一言以蔽之,文化扶贫主体不应该是反贫困文化建构的“链条”之一,而应该是帮助反贫困文化“链条”运转的维护者;摆脱贫困的心门由贫困者自己开启,文化扶贫的任务在于“以文化人”,促进贫困者精神、信仰的转变。
  (二)从文化扶贫管理到贫困文化治理转变,形成以公众参与为基础的文化扶贫社会网络和框架
  贫困主体既是贫困文化的受害者,也是反贫困文化的受益者,是反贫困文化的构建主体,而以政府部门作为主要扶贫主体所提供的外部文化扶贫力量和举措,如何作用于贫困主体就成为关键。鉴于贫困主体参与能力、知识水平、参与途径以及经验的不足,需要相关公益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智力支持,特别是文化方面的NGO以及中介媒体等组织。因此,扶持第三方组织的发展与壮大是提高贫困者个体参与能力和地位水平的有效抓手,对于贫困治理框架的形成意义重大。同时,借助相关的参与方法和渠道也可以做到更好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形成公众参与的关键技术环节就在于行动主体之间的对话与协商。具体到文化扶贫项目的运作实施,可以尝试采取公开招投标、放开文化组织对扶贫项目的申报等途径,实现政府部门从文化扶贫主办者到参与者和维护者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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