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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中期

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运行障碍及改进策略/王姝文 张 念 李德勋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王姝文 张 念 李德勋 日期:2017-10-13 16:35:28
12代表从科员到副科需要12年];对级别条件,也不能规定得太死,级别条件不能成为众多优秀基层公务员对职级晋升望而却步的因素,级别条件应该结合公务员的一贯表现、受表彰情况等予以调整。如果公务员在任现职(级)年限内年度绩效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并受到表彰的,应该根据其受表彰的次数和等级给予职级条件上的优先考虑,如任科员级别的公务员受到两次县以上表彰的,级别限制条件降低一级。
  3.适度调整职级晋升的范围。对于公务员的任现职(级)年限,一般是从1993年《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开始算起,对此,基层公务员是没有太多异议的。对于职级晋升范围比较有争议的是,是否应该将退休公务员纳入晋升范围中来。笔者认为,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不应该只是简单的是或否,为了使职级晋升更加公平,建议以2006年《公务员法》的实施为时间节点,在此之前退休的公务员不再纳入实施的范围中来,在此之后退休的公务员需要纳入政策范围中来,根据其退休时的年份作为任现职(级)年限的截止日期。原因有两方面:一是从年龄上考虑,以60岁为退休年龄,在2006年以前退休的人员现在的年纪至少为70岁,按照中国公民的平均寿命来说,其中很多人已经不在了,而2006年退休的人员年纪大多在60—70岁。二是从公务员管理方面考虑,2006年《公务员法》推行以后我国的公务员管理逐渐规范化,公务员任职情况、绩效情况会有比较清晰的记录,在审核是否符合晋升条件时有参考依据。
  (二)规范公务员绩效管理制度
  1.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标准。首先,按照公务员分类管理的原则,考虑到不同类别公务员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的差异,建立有针对性的考核指标,突出各类公务员绩效考核的重点。其次,细化考核的内容,总体上依然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去设置,但要按照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的方式去细化考核内容,合理分配各个具体考核指标的分值,让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能够通过客观的数据准确反映出来。
  2.优化考核档次、区分考核结果。在考核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考核等次,解决目前公务员绩效考核结果两头人数少、中间人数多、将优秀等次实行轮流坐庄的弊端。从根本上凸显德才表现较好的公务员的实际政绩,使绩效考核结果能够真正起到赏优罚劣的作用,对公务员形成激励。建议在对公务员绩效考核采用量化管理的基础上,对每一个得分档次给予不同的激励,采用百分制,得分60以下为不合格,定为D档;60—75分为基本称职,定为C档;75—90分为称职,定为B档;90分以上为优秀,定为A档。在B档和C档中每5分设一个级别。在公务员职务晋升考察中,对得分档次和级别较高的基层公务员优先提拔,既可以缓解由于一次性职级晋升人数过多造成财政吃紧的不良影响,也可以激励基层公务员努力工作提升绩效从而获得优先晋升职级的机会。
  3.合理运用绩效考核结果。公务员的绩效考核结果反映了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德才表现、个人素质等,是对公务员给予晋升、降职、加薪、处分等的主要依据。基层公务员绩效考核结果应该运用到职级晋升中来,首先,将过去的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给予晋级条件优惠的依据,对于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公务员应该给予职级晋升中任现职(级)年限条件缩减的奖励,反之,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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