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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中期

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及优化策略/李少抒 欧阳琦 丘淑芳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少抒 欧阳琦 丘淑芳 日期:2017-08-01 19:01:06
、揭西县LT镇等。
  5.村“两委”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升。现场评价中发现,广东省绝大多数农村地区存在村“两委”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文化程度偏低、能力偏弱的状况等。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平均年龄大于50岁,且以初高中学历居多,整体素质相对较低,亟须提升整体素质以适应新常态下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另外,部分村“两委”干部观念保守,对党的农村政策理解不深刻,工作方法没有从过去的“管控命令型”转向“指导服务型”,对新时期如何引导村民“调结构、闯市场、增效益”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较弱。
  三、相关对策建议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与使用绩效,针对上述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应结合实际从以下方面加以优化。
  (一)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管理的规范性
  制度具有确定界限、形成秩序、提供语境和营造环境等功能。要提升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首先,应建立相对完善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的规定,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申报审批程序、预算管理、绩效目标、使用范围、管理职责、分配方法和支付方式等。其次,应提高专项资金分配的合理性。一方面,加强对市县申报的审核,要求市县细化申报材料,确实将符合补助条件的农村基层组织纳入补助范围;另一方面,加强对贫困村变化情况的跟踪管理,县级应制定合理的预算分配机制,依据贫困村、居委会、村民人数、经济条件、可操作性等因素在预算分配上实行分类补助,不搞“一刀切”,促进资金分配更加公平合理。再次,应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加强对专项资金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县级组织、审计、农业、财政部门应加强相互间的协调与分工协作,按照“事前审核、事中检查、事后评价”的要求,切实监管到位。加强村级民主监督,贯彻落实村务公开制度,提高透明度。
  (二)规范基层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是任何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的核心所在。一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镇、村财务管理工作,县财政部门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统一的财务体系,专项资金设置专账核算,指导镇会计代理机构和村财务人员做好村财务收支的核算工作。二要加强对镇、村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人员业务素质。三要严格执行村财务公开制度,提高村财务收支的透明度。
  (三)强化省、市、县三级协同,确保各级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在我国历史传统中,省、市、县经常处于博弈状态。农村基层组织作为一种自治组织,基本上不在这一博弈范围之内。但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特别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省、市、县三者之间并不存在太多的博弈色彩,而应通力合作,扶持农村发展。为此,在省、市、县三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与配套方面,应逐步建立市县定期报告制度,省主管部门及时掌握市县年度农村基层组织经费落实情况,对政策不到位的市县进行必要的督导。这样,省、市、县“三级联动,协同运作”,形成合力,确保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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