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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中期

制度环境、管理层权力及文化企业高管薪酬的激励效应/于明涛 杨 静 刘 浩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于明涛 杨 静 刘 浩 日期:2017-03-16 10:54:13
权力过高极有可能诱发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而损害公司价值[8]。由于政府对国有文化企业高管的显性薪酬进行上限刚性管制,使得高管获取高额显性薪酬的行为受到限制。为了弥补显性薪酬远低于市场化薪酬的落差,文化企业高管往往利用管理者权力与其职位本身的不可分割性,享有和使用更加隐蔽的在职消费以获取心理平衡和控制权私有收益。在职消费作为控制权收益的外在表现,与控制人权力及其职位具有不可分割性,高管权力越大,在职消费就可能越高。政府与国有企业高管之间似乎达成了一种隐性契约,政府出于维护社会公平和顺应社会舆论的需要,对高管制定较低的显性薪酬,而默许高管获得隐性多元的在职消费[9]。而过度的在职消费不仅不会激励高管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反而会扭曲高管隐性薪酬的激励效应,恶化在职消费对企业业绩的负面影响。因此,提出假设4:管理者权力会强化文化企业高管在职消费的负向激励效应。
  综上所述,本文拟构建研究模型,如图1所示。
  二、实证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
  本文以2009—2013年沪深A股国有上市文化企业为研究样本,并遵循以下原则进行选择:一是剔除ST和PT类上市文化企业;二是剔除文化企业借壳上市前的公司数据;三是剔除相关数据披露不全的公司;四是对主要连续变量进行了1%的Winsorize缩尾处理,以消除极端值的影响。最终得到198个观测值。国有上市文化企业财务数据和高管显性薪酬数据主要来自CSMAR数据库,而对于在职消费和管理层权力变量等相关数据,则通过公司财务报告、新浪财经网站等进行手工搜集。数据处理通过Excel和SPSS16.0软件完成。
  (二)模型设定及变量定义
  借鉴黎文婧和胡玉明(2012)等研究设计,建立模型1和模型2,并利用最小二乘法对研究假设进行检验。
  为检验假设1-1、假设1-2和假设3,建立模型1:
  EP=α+β1Apay+β2Msr+β3Perks+β4Size+β5Debt+β6Growth+β7Spower+β9Rinddir+β9Rinddir+∑βiRegion+∑βjYear+ε
  为检验假设2-1、假设2-2、和假设4,建立模型2:
  EP=α+β1Apay+β2Msr+β3Perks+β4Gov+β5Power+β6ApayxxGov+β7MSR×Gov+β8Perks×Power+β9Size+β10Debt+β11Growth+β12Spower+β13Rinddir+β14Rinddir+∑βi
  Region+∑βjYear+ε
  其中,企业绩效EP分别采用ROE和ROA进行衡量,ROE为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ROA为总资产净利率指标;Apay为企业高管的货币薪酬,采用货币薪酬总额最高的三名高管薪酬的平均数计算;Msr为企业高管的股权薪酬,采用高管持股数量占总股数的比例计算;Perks为企业高管的在职消费,借鉴冯根福和赵珏航(2012)的方法,采用管理费用中八大明细项目之和计算;Gov为政府薪酬管制的衡量指标,采用企业环境指数中的减少政府不必要的干预指数来衡量;Power为管理层权力的衡量指标,借鉴权小锋和吴世农(2010)的方法,采用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否兼任、总经理任职年限、独立董事人数、股权集中度、是否设立薪酬委员会和控股链条七个指标的主成分合成指标。选择公司规模、资本结构、企业成长性、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兼任情况、独立董事比例、年份和行业等作为控制变量。
  三、实证结果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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