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4年第2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2016年12月中期

法治视角下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的四个维度/李储学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储学 日期:2017-01-22 17:10:44
ldquo;法律是听我说的,我是代表执法的,我就是法,随时刑拘你……”[1]。还有诸如“我爸是李刚”“我爸是局长”“我妈是站长”“我是某某局的局长,报警也没用”,折射出的都是基层社会权大于法的官本位思想和封建官僚作风。在社会治理过程中,一些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甚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及徇私枉法等现象依然存在。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参与治理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公民遵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的意识不强,在处理利益纠纷等问题时,甚至会发生缠访闹访、聚众斗殴、暴力抗法等行为,当然,关于上访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原因是多元的,但有一点非常明确,就是推动社会治理走向法治化已刻不容缓!
  (二)从社会治理机制创新中寻求社会治理创新的突破点
  社会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尤其是受路径依赖、制度刚性制约,要实现创新突破,必须寻找正确的着力点。讨论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机制作为一个社会学名称,其内涵可以表述为“在正视事物各个部分的存在的前提下,协调各个部分之间关系以更好地发挥作用的具体运行方式”。与制度和体制的相对稳定性、普遍性等特征比较而言,机制往往更能体现出灵活性、独特性等特征,因此,从机制创新入手,推动政府放权及职能转变,发挥群众的创造精神,引导鼓励公民依法参与治理,在互动的过程中发现问题阻隔,创新方式方法,优化规则程序,从而设计出更符合法治理念,又充分体现民主精神的机制,通过一个个机制的创新,不断突破固有的观念桎梏、不科学的制度安排等,最终推动社会治理走向法治化、民主化、现代化。
  (三)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必须严守法治底线
  习近平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2],同时,依法治国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们党和政府的工作强调底线思维,社会治理也需要底线思维,社会治理最重要的底线思维就是要严守法治底线。这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要守,二是有为,既要坚持依法治理,又要不断改革创新。对领导干部和行政人员而言,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不违法行使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公民而言,要能够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让法治成为全社会每一位公民的信仰和坚守;对于社会治理而言,要在法治的框架下思考如何设计更科学、更民主、更有效的机制,让政府组织和人民群众都能依法合作参与治理,共同营造法治、和谐、有序的治理秩序。
  二、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的四维分析框架
  (一)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必须保证公民权利
  公民权利是一个国家不断创造文明、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前提,也是一个国家民主和法治的重要体现。在西方国家,洛克的《政府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霍布斯的《利维坦》等,都从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社会背景、不同分析角度对公民权利做出阐述。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确立的目标是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
[1][2][3][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