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中期
现代领导变革中的简约主义价值探赜/刘 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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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 崧
日期:2016-06-07 10:40:12
简约治理的主导方式。在此需要辨明两点:其一,现代的法治与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不是一回事,法家思想以承认君主专制为前提,而现代法治的要旨是限制政府权力;其二,法治不等于刑治,法治在本质上也是一种简约治理。在法治充分实现的情况下,以法为最高准则,人人依法而行,法成了人们共同仰望之“道”。与德治一样,法治之极致也指向无治。现代市场社会日益形成三股力量,即国家、社会、市场。现代治理应该因循国家、社会、市场三股力量实行分流而治,让三者各司其职,实现简约治理。与简约治理相适应的领导方式是简约领导。简约领导的极致,也就是现代版的无为而治。
参考文献:
[1]刘峰.简约领导[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2.
[2]刘建军.领导学原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王南.从领域合一到领域分离[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1998.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6]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M].渠东,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89-92.
[7]郑也夫.信任论[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6:186.
[8]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M].北京:中华书局,2009:287.
[9]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一)[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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