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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中期

和谐预警:群体性事件治理的中性美学通道/郝雅立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郝雅立 日期:2016-03-14 15:50:09
自由于整体之外,将简单的世事之道打乱,变简单为复杂的另一极端状态。
  由于秩序与无序都是事物的一种极端状态,在秩序中失去了具有创造力价值的自由,压抑或许使冲突更为急迫,调和行为目的性强,主要服务整体和谐“维稳”,整个社会很容易陷入一种表面和谐状态,看似简单,实则复杂。而无序更是和谐社会所急于规避的局面,一旦失控,后患无穷。我们追求的中性美学中的和谐处于秩序(制度、规范、公利、简单)与无序(混乱、自由、自利、复杂)之间的一种符合现实、接地气的实然状态,符合时代的特色与需求。
  二、群体性事件:从简单到复杂的演变
  由单纯的个体私利诉求表达事件演化为众多不同身份和目的人群参与其中的集体性行为,升级为具有一定人群规模和社会冲击性的群体性事件,其中的机理缘由可作具体分析。
  (一)奥尔森:集体行为的逻辑
  奥尔森的集体行为理论指出:“在任何集体行为中,行为者是根据个人的边际利益而不是群体的利益进行决策的。当个体的潜在收益大于其成本时,个体参与集体活动;反之,则不会参与。”[6]奥尔森的理论从个体决策视角出发,认为个人的边际利益(自利)是个体参与集体行为的最初动机和基本原因。在经济学中,边际利益是指每多消费一单位商品所带来的利益,边际成本是为了得到单位物品而放弃另一种物品的机会成本。衍射至此,集体行动中个人决策的权衡因素有边际利益和边际成本,即参加集体行动所付出的努力、所失去的其他社会资源等成本与参加集体行动后所获得的利益的比较。若利益大于成本,则参与,反之不参与。集体行动旨在借助集体力量谋求更多的利益,虽然存在失败的风险,但在当前的制度与法律框架下,无论是发起人、核心参与者和边缘参与者,其发起或组织群体性事件的成本都较小,因此他们有很强的参与动机。
  (二)中性美学:群体性事件的机理与过程分析
  如图1,或许是基于经济建设加速与社会建设滞后之间的矛盾,或许是基于社会公益性受损与基层组织自利性追求之间的矛盾,或许是基于政府理念行为失范与公众政治机会扩大之间的矛盾,或许是基于单轨制政治体制与单向性表达体制的运转脱轨的体制性机理,亦或许是基于公众群体“类”意识强烈与法制意识淡薄之间的矛盾等,为了整体和谐或公利保护,社会中某些个体的利益受到损害或牺牲,从而诱发其通过发动群体性事件解决问题的初始动机。囿于制度的缺失和能力的有限,发起人利益受侵后意愿表达信息不准确、政府组织与群众意愿信息不对称、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能满足利益维护需要等问题强化了发起人通过其他渠道制造公共影响迫使事件解决的动机。基于经济人理性的边际利益和边际成本的比较和权衡,一旦行为主体认为通过正常渠道无法解决或者其期望效益远小于通过群体性事件解决得到的效益后,行为主体就会做出发动群体性事件的决定,选择以群体性事件的方式实现利益诉求。
  在图2中,从群体性事件的发展阶段来看,初始筹划阶段的参与人数少,目标单一,行为方式和人际关系较为简单;随着群体性事件进一步发展,核心人员加入,行为方式更具有领导性和组织性,具备了系统性的人群组织机构有突破社会秩序之势;最后,群体中混入更多目的各异的边缘参与者,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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