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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中期

破解党政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顽症的机制创新:“任期+竞岗”制/周 莉 李又才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周 莉 李又才 日期:2015-11-13 11:12:18
能进能出的机制;在待遇上,将“下”来的干部一律由领导职务改为非领导职务,保留原待遇不变,保证“任期+竞岗”制试点能够顺利推进。
  湖北咸宁市将“下”来的干部由领导职务改为非领导职务,或保留待遇,合理安排工作。荆门市采取三种方式进行:年龄较大、自动放弃的改任非领导职务,按人岗相适原则降职安排,“交流”任职,让“下”的干部有“出路”。
  (四)海南与湖北的比较
  1.对象异同。相同之处:都是领导干部,职务级别以县处级和科级为主,任职为5年及以上,试点都包括市直部门。不同之处:海南试点改革的对象是全部市直部门的正职领导和乡镇党政副职领导,男满57岁、女满52岁及以上的不参加竞岗但腾出职数供竞岗使用。湖北试点改革的对象是以市县直部门副职为主,部分试点市县扩大到市县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领导班子成员或主要负责人。但男满57岁、女满52岁及以上的不参加竞岗也不卸职。湖北省没有在乡镇中进行改革试点。
  2.“上”的异同。相同之处:都进行了任期考核,考核等次为称职的,才有资格参加竞岗;都有直接连任方式,直接连任者必须是5年内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5年内年度考核有3次优秀等次者。参加竞岗者有两种方式或两次机会,即不能连任者首先进行竞争上岗,竞争上岗落选者再参加竞争性选拔。不同之处:任期考核的方式和用途不同,海南采取综合任期考核,考核优秀者直接连任,湖北先进行任期考核,任期考核称职者才能参加竞岗,在竞岗中又有民主测评等考核活动。另外,湖北对任职10年及以上者,采取轮岗交流任用,可不参加竞岗;海南对任期考核优秀者,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轮岗交流。
  3.“下”的异同。相同之处:落岗者改为非领导职务,保留原待遇不变。不同之处:海南实行男满57岁、女满52岁及以上的改为非领导职务后腾出岗位供竞岗。湖北实行保留待遇、保留待遇并降职使用、免职等多种方式。
  二、海南、湖北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竞岗”制改革试点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一)改革试点取得的初步成效
  1.打通了领导干部正常“下”的渠道。改革试点最直接的成效,就是破解了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题,打通了干部正常“下”的渠道。实行职务任期制后,明确了干部“下”的情形,规范了“下”的程序,任期届满自然卸职,再通过竞争才能上岗,使之“上有凭、下有据”,破解了干部“不犯错不下、不到龄不下”的难题。
  2.激发了领导干部队伍内生动力。改革试点给干部带来强烈的冲击,领导职务不再是一劳永逸的“铁交椅”,领导干部在“上”的同时就有了“下”的危机感,形成了以履职尽责来“保位子”的倒逼机制,“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竞争机制,使领导干部永不懈怠。
  3.强化了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改革试点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的五个标准具体地落实在改革措施中,以实绩论英雄,使领导干部“上”服众、“下”服气,进一步强化了“有位应有为、有为更有位”的用人导向。
  (二)改革试点取得的成功经验
  1.成功地破解了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顽症。长期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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