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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十八大以来高官腐败治理的特点及其趋势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杨华锋 李 云 日期:2017-04-25 15:58:09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内开展了严厉的腐败治理行动。自2012年底至2016年6月底,共计有111名省部级以上高官被查处。这一治理行动反映出新的历史时期党和政府腐败治理的力度与决心。分析这111名官员的相关信息可以发现,高官腐败存在涉案金额日趋庞大,腐败行为地域化、集团化趋势日益凸显,腐败行为与职务晋升存在伴生性等特点。笔者认为,短期高压治理,有助于缓解腐败恶化的趋势,但究其本质仍是治标之方,而非治本之策。未来的腐败治理,必须从制度设计的层面对高官的权力配置与责任担当进行积极而有效的规制,如此方能做到对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笔者选取被查处的这111名省部级以上高官作为分析样本(样本数据来源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所公布的相关信息,落马官员相关的违法违纪事实则来源于新华网、人民网和《检察日报》《法制日报》等媒体的披露。由于对落马的军队将领公布的相关信息较少,且军队反腐具有其特殊性,故本文未将被查处的军队将领纳入研究范围,但郭伯雄、徐才厚既是中央军委副主席又是中央政治局委员,故将其列入),通过对其个人情况、从业领域、涉案金额、案发区域等信息的分析,梳理当前高官腐败治理的特点及其趋势,为进一步改善与提高腐败治理水平提供参考。
  一、高官腐败的现象分析
  从历史比较的视角来看,从改革开放到党的十八大之前的34年内,被查处的省部级高官为130名,年均3.8名。而2012年12月至2016年6月,3年6个月的时间内,被查处的省部级高官高达111名,年均31.7名。这一方面反映了当前党和政府腐败治理的决心之强与力度之大,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国现阶段高官腐败问题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就职级、从业部门及区域而言,被查处的副部级官员94人,正部级12人,副国级4人,正国级1人。其中,中央机关官员19人,占17.1%;地方机关73人,占65.7%;国企16人,占14.41%;其他机关3人,占2.7%,涵盖了党委、政协、人大、政府、国企等多个部门。从地域上看,东部地区被查处官员25人,占总数的34.2%;中部地区查处29人,占总数的29.7%;西部地区查处18人,占总数的24.6%。
  就学历层次而言,具有硕士学位的50人,占45.0%;具有博士学位的35人,占31.5%;具有本科学历的24人,占21.6%;具有本科以下学历的仅2人。这显示出现阶段我国高官腐败呈现出“高知化”。
  就年龄结构与涉案类型而言,年龄在50岁及以下的4人,占3.6%;51岁至60岁的76人,占68.5%;61岁至70岁的30人,占27%;70岁及以上的1人。腐败官员“年轻化”和“晚节不保”都有所体现。
  另外,涉案类型提及“与他人通奸”的24人,占23.7%;提及“权色交易、钱色交易”的8人,占7.9%;提及“道德败坏”的7人,占6.9%;提及“搞封建迷信活动”的3人,占2.9%;提及“腐化堕落”“生活奢侈”的各2人。这在很大程度上印证了当前被查处高官生活腐化堕落的公众印象。
  二、高官腐败的特征分析
  第一,高官腐败的涉案金额日趋庞大。贪污受贿历来都是官员腐败的重要形式。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公开信息数据,已有35名“大老虎”受审。其中,已获刑的23名官员中有16名涉及受贿罪,而未被宣判的12人也均涉及受贿罪,涉及受贿犯罪的官员占总数的80%。同时,就涉案数额来说,也日趋庞大。这35名被查处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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