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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十八大以来高官腐败治理的特点及其趋势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杨华锋 李 云 日期:2017-04-25 15:58:09
累计受贿金额达16.8亿元,平均受贿4800余万元,是党的十八大以前被查处高官平均受贿金额(842万元)的6倍多,其中受贿金额过亿元的达6人,其余官员的受贿金额也多在1000万元以上,仅有三人低于1000万元。受贿金额最低的是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为810万元;最高的是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白恩培,受贿金额达到了2.46亿元。
  第二,高官腐败的地域性、集团化趋势日益明显。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31个省份(不包括港澳台)均有省部级官员被查处,其中,山西和四川两省是高官贪腐的重灾区,分别有7人和5人被查处,江西、江苏、湖南、河北四省各有4人被查处。这一方面体现了当前阶段反腐“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势,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高官腐败呈现出地域性、集团化的特点。在这些被查处的官员中,有76名官员长时间工作在同一省份或同一单位,由于工作地域或领域长时间没有发生变化,容易形成庞大的人情关系网。通过这一人情关系网,官员与官员之间、官员与熟人之间利益相关度非常高。如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令计划、山西省原副省长杜善学、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中共陕西省委原常委陈川平等人形成“山西帮”。这些官员皆是祖籍山西,并长期在山西任职,拥有着各自的人脉关系,并且相互勾结、互相包庇,形成一条庞大的利益链条,组成一个错综复杂的人情关系网,最终也造就了一个庞大的腐败集团。
  第三,高官腐败与职务擢升的耦合关系。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提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原则,但在选拔过程中,由于监督审查机制的不完善等,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问题,使一些有问题的官员依然可以“带病提拔”,获得擢升。从已公布的结果来看,共有23名被查处的高官涉及“带病提拔”问题,占总数的20.72%。通过对样本相关数据的分析,我们发现,现阶段的“带病提拔”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官员自身隐藏很深,组织未能发现其违法违纪行为,仍然对其进行职务升迁。比如,沈培平在2000年至2012年期间,利用其担任腾冲县委书记、思茅市长的职务便利,为许多企业和单位在矿产项目、超载运输以及群体性事件上提供帮助,收受贿赂达1615万元,但由于隐藏较深,组织未能发现其违法违纪行为。2013年1月,沈培平升任云南省副省长。另一种情况是官员考核未能通过,但仍然获得晋升的。这种官员通常在选拔审核过程中被发现存在问题,但未能得到组织部门的重视,仍然获得晋升资格。比如,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在进行副部级考核时由于工作作风问题未能得到通过,但其仍被任命为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副部级),职务得到了晋升。这两种情况中,第二种情况比第一种情况更值得我们重视。第一种情况我们可以归因于被审查官员隐藏较深,问题没有得到暴露,而第二种情况则是明知官员存在问题,却不对问题进行处理,这就属于监督审查人员的失职以及不作为,是对制度的执行不力。“带病”官员得到晋升,不仅是对其他被选拔人员的不公平,更会对政府的公信力产生十分严重的影响,对国家和政府造成的损失也非常严重。
  三、高官腐败的成因分析
  腐败治理不仅要使官员“不敢腐”,更要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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