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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治理滥政与懒政死循环的法治之路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栗相恩 日期:2016-04-07 09:28:43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保持高压反腐的态势下,滥政现象显著下降,但懒政行为却逐渐滋长。若不能有效治理这一非正常现象,将来会反复出现懒政与滥政的循环。无论滥政与懒政呈现何种循环趋向,均有碍于中央提出的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宏伟目标的实现。在社会发展新常态下,深入剖析滥政与懒政死循环的产生根源,认识到其严重的危害性,探索对其治理的法治体系构建,对深化改革、从严治党和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一、滥政与懒政死循环的严重危害性及其根源
  滥政是指国家公职人员乱作为。滥政的主要表现为:在无须公权力介入的领域强行干预,本可简单化却故意复杂化,不遵守法定职权、程序而任意行使权力等。懒政则是对所肩负的职责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懒政的主要表现为:毫无责任意识,工作敷衍塞责;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人们形象地将之描述为“平安占位子、忙碌装样子、疲沓混日子、临事推担子”。
  滥政与懒政似乎处于两个极端,但在现实工作中,二者往往互相转化,甚至在同一事件中可能同时出现懒政与滥政现象。例如,在2008年发生的“瓮安事件”中,事发当晚,在被害人家属报案后,前来救援的警察只稍作尝试便放弃了,“夜太黑,明天再说”;当普通群众帮助寻到被害人尸体后,被害人家属请求警察到现场处理,警察答复“白天再说”,因警察的懒政而引发了民怨沸腾。之后,有关领导又违法采取弹压的措施和手段,最终酿成了一起十分严重的群体性事件。
  (一)滥政与懒政死循环的严重危害性
  就本质而言,滥政与懒政均是乱政,均是腐败。因此,滥政与懒政陷入死循环会产生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首先,滥政与懒政死循环会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滥政是权力的恣意乱为,懒政则是应为而不为。在二者循环的情况下,人民群众的利益或受到野蛮侵犯,或在利益需要保护时却得不到保护。例如,2015年天津滨海新区“8?12爆炸事故”的发生就是滥政与懒政死循环所直接造成的。事后查明,事故原因主要是有关主管部门对肇事公司违法发放相关经营许可证、批准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对肇事公司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管部门又不依法查处。这起事故造成数百人伤亡,经济损失高达近百亿元。
  其次,滥政与懒政死循环严重危害了社会治理秩序。滥政与懒政的循环会使各级政府的治理能力严重降低甚至完全丧失,最终可能导致社会秩序的严重混乱。因滥政的存在,人民群众的利益受损,便造成了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关系的紧张,而进一步造成的矛盾因懒政而被搁置,甚至因滥政而被激化,因此,干群矛盾越积越深,逐渐形成矛盾的“高压锅”,一个偶发事件便有可能引发“高压锅”的爆炸,酿成影响恶劣的群体性事件。“瓮安事件”即鲜明地揭示了滥政与懒政死循环对社会治理秩序的严重破坏性。
  再次,滥政与懒政死循环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形势下,我们面临着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在稳中求进中,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是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而某些领导干部不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工作宗旨,而是以自身利益为行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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