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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治理滥政与懒政死循环的法治之路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栗相恩
日期:2016-04-07 09:28:43
iv> 针对滥政与懒政现象,要完善领导干部问责制度、任期制度、聘任制度,探索领导干部选举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转岗培训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切实贯彻执行,及时将滥政和懒政的领导干部清理出干部队伍,铲除滥政、懒政生存的土壤。
(六)完善对滥政与懒政行为追责的程序,以利于对滥政与懒政行为追责
在我国,实际上对滥政与懒政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途径有多种,包括检察监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核、信访等。《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这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对滥政与懒政行为的监督职能。但是在实践中,对滥政与懒政行为的追究往往难以启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改变立法和执法观念,推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核、信访和检察监督制度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这些追究方式对滥政与懒政死循环的震慑作用。
[注:本文是2015年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重点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治环境的优化策略与评价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52400410178)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责任编辑 介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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