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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县域政治协商中效率与质量的动态平衡问题研究/李函珂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李函珂 日期:2022-11-22 09:12:49
又需围绕已搁置许久的工作重新展开,不可避免的重复劳动会进一步影响县域政治协商实效。
  (四)政治协商参与过程有搭便车现象
  县域政治协商参与过程有搭便车的现象。政治协商会议参加人数多、发言人数少,会议耗时短,看似效率较高,但是在发言交流过程中,发言者往往处于就事论事状态,观点相似、意见集中,发言质量堪忧,其他参与者也仅对发言者的观点表示认可,很少进行互动、补充,更难以围绕话题展开激烈讨论。这说明,会议的其他参与者有较强的搭便车心理,主观上未对协商过程加以重视,未能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虽然其他参与者相较于发言者而言,就某一议题的思考可能缺乏高度专业性,但也应结合自身经历与学识提出建议。遗憾的是,这些参与者往往更重视本职工作,未在协商过程中发挥应有作用。而发言者自身也往往存在观点不全面、意见不深刻的问题,未能充分展示其专业优势。实际上,政治协商的初衷就是通过集思广益形成超越个人智慧的建议,而事实也证明,许多高质量的政治协商建议案的形成就是缘于会议期间不同观念的碰撞。
  
  四、县域政治协商效率与质量张力的消除路径
  
  要提升县域政治协商实效,须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以民主集中制原则确立政治协商会议议题,以约束性制度规范政治协商基层调研实践,以精细化治理统筹政治协商监督反馈机制,以完善奖惩措施消除政协委员搭便车现象。
  (一)以民主集中制原则确立政治协商会议议题
  民主集中制既能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又有利于实现广泛参与,因此,在处理政治协商效率与质量关系维度,采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确立政治协商会议议题更显合理。以民主集中制原则确立政治协商会议议题,并非指政治协商会议议题的提出完全自下而上,而是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须经历一个充分讨论、意见集中的过程。以民主集中制原则确立政治协商会议议题的起点在于,由县政协根据县委、县政府建议或基层提议等收集议题选项。若根据县委、县政府建议确定了会议议题选项,则需要及时向基层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只有获得多数人认可的议题,才能被认定为政治协商会议议题。自下而上提出的政治协商会议议题需经县政协常委会讨论后,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最终确立,这便有效防止了以独断方式要求针对某个特定议题展开的政治协商行为。由于基层立足域情提出针对性议题的概率较大,为进一步保障自下而上所提议题可以进入县政协协商会议议程,应当在制度上明确县域政治协商会议议题每年来源于基层社会的最低数量,要求县政协会议或者常委会必须从基层建议中选择适量的议题展开协商活动,从而保障自下而上提出政治协商会议议题的积极性。
  (二)以约束性制度规范政治协商基层调研实践
  实地调查是县域政治协商的重要环节,只有将实地调查落实到位,才能保障县域政治协商的质量,增强政治协商建议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故而应当以约束性制度规范政治协商基层调研实践,尤其是要注意调控了解相关事项的基本情况及论证策略可行性时的效率。究其原因,这两个方面均与域情相关联,只有清晰地了解相关事项的基本情况,才能针对某一问题做出正确判断,提出真问题而非假问题与伪问题,避免混淆视听、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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