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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制度治党视角下党的组织力提升探析/王 悦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王 悦
日期:2022-03-10 11:32:23
眼界局限在对党内各项事务的处理及对党员不法行为的防范与处置上。尽管这对于保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非常必要,但是在新形势下,制度治党还应被赋予更多的政治与时代意蕴。其中,将制度治党的初衷和归宿落实在党的组织力提升之上,更符合党的本质属性。为此,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强化组织的制度执行力。制度治党体系建设是一个内涵丰富、体系严谨、结构复杂的大系统,只有制度体系内的各系统、各方面、各要素紧密配合、协调运行,才能保证制度治党的效能,才能保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制度建设,归根结底是为了培育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贯彻和执行党的意志的能力。
其二,营造良好的组织政治生态。制度治党与组织净化能力之间有多种作用机制,良好的政治生态是保障组织制度有效运行的前提。因此,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能力的培育,首先需要构建一个健康的政治生态系统,这样才能保障组织的各种机能有效生成、各项功能有效发挥。
其三,必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即将党内制度优势转换为治党、执政效能。树立和运用法治思维是发挥党内制度优势的最佳切入点,也是提高治理效能的“催化剂”。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这四个方面是内在统一的。基于制度优势的治理能力提升是党的组织力的最高体现。
(三)构建制度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党的创新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度治党成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创新点。其主要体现在:加强和完善制度治党的顶层设计,开展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集中修订、清理,从理论和实践上厘清了国法与党规之间的逻辑关系,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全过程,强化制度执行力,增强了制度的权威性和震慑力等。这些创新都根植于我们党对政党治理理论的拓展与深化。将政党建设的目标定位于提升政党组织力,是政党改革自身及领导方式以适应新形势新挑战的必然选择。因此,应从能力与创新相结合的视角看待和处理制度治党与党的组织力提升之间的关系。换言之,培育党组织的创新能力是制度治党的出发点和着力点,而培养有创新能力的组织成员则是制度治党的动力源泉。制度治党,重在创新;创新之治,能力为本;能力提升,源于人才。无论是党内治理还是党际治理,抑或是社会治理,关键是党的组织力的提升。组织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是由有思想、有行为的个体组成的。依据创新理论,制度创新的重要源泉之一是对创新者的行为激励,而非单纯的约束,即需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政策和措施来激励组织成员实施有利于维护人民利益的行为。在组织创新中,核心是领导创新,重点是要培养变革型领导者。
总之,制度治党的着眼点与着力点不只是对党内不法行为的约束和惩罚,而更多地体现为对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等组织力提升行为的激励与弘扬,只有这两种期望适配与吻合,方能激励全体党员不忘初心、不辱使命,甘愿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
参考文献:
[1]陈松友,李雪.习近平制度治党思想的科学内涵与实践要求[J].河南社会科学,2017,25(6):53-57.
[2]王立峰,吕永祥.制度治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路径[J].治理研究,2018,34(2):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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