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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的潜在风险及防范策略/周 伟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周 伟 日期:2022-01-25 17:22:52
寻租,主动向合同承包者索取贿赂。二是一些合同承包者为了能够在市场竞争中顺利拿到公共服务外包合同,或者规避其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由于瑕疵乃至数量和质量问题而遭政府处罚的风险,主动向一些政府部门及官员行贿。三是由于市场竞争的不充分和监督管理机制的不完善,在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官商合谋的行为,一些政府部门及官员以优惠政策或较低价格让承包者获取某项公共服务的经营权,然后再从承包者那里谋取一定的私利。由此可见,在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各个环节,都有可能产生权力寻租、主动行贿、官商合谋问题,存在着较高的腐败风险。
  (四)责任风险
  责任实际上是一个控制问题,明确责任不仅是合作治理的难题[3],而且是合作治理的关键问题。但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往往是一种“排斥政府责任的政治形式”[4],因为其带来的不是单链条的“委托—代理”关系,而是多链条的“委托—代理”关系,具体包括以下几层:第一层级是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公众委托政府向其提供公共服务,公众是委托人,政府是代理人;第二层级是政府部门与政府行政人员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政府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具体工作需要由政府部门的行政人员来完成,在这里,政府部门是委托人,行政人员是代理人;第三层级是政府部门与合同承包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政府部门委托合同承包者按照合同提供公共服务,政府部门是委托人,合同承包者是代理人,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最终要通过合同承包者来提供公共服务。在这样一个多链条的“委托—代理”关系下,多个行动者之间的责任关系不同于简单的二元合同链条中的责任关系。由于监督机制的不完善和信息的不对称,委托人无法有效地监督和制约代理人,代理人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往往容易背离委托人的最初目标。因此,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多链条的“委托—代理”关系,容易出现责任失范困境。
  三、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潜在风险的防范策略
  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过程中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且形成风险的原因是多样的。只有针对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的潜在风险及其成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范和化解各种潜在风险,不断完善这种治理模式,才能使其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价值功能。
  (一)明确政府职责,有限推进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领域范围
  公共服务的特殊性就在于其公共性。公共服务公共性的本质就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那么,在推行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改革实践中,如何确保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功能的实现,就理应成为政府首先考虑的问题。首先,明确政府在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的具体职责。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是政府履职方式的一种变革,是政府在充分履行自己责任的前提下,壮大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的一种理性选择。合同外包转移的只是政府的部分职能,而不是政府的全部责任。政府在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仍然要承担起应有的掌舵职责,而不是将公共服务一包了之,把责任直接推卸给市场。其次,合理界定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领域范围。公共服务合同外包只是公共服务供给的一种工具或方式,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公共服务都由这种方式提供,那些具有公益性、市场不愿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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