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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地方官员“避责生存赛”的根源与治理路径/张 磊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张 磊 日期:2021-04-12 09:22:35
,致使地方政府公信力降低。多元主体的一致性治理目标以及引导者的缺位状态,可能致使众多主体争夺某一利益,也可能致使部分主体趁政府管理不当之机做出一些违法违规、权力寻租行为,还有可能致使私利侵犯公利、社会公共福祉被无视、利益主体只关注自身利益。不管哪种情况的出现,都是对地方治理的破坏以及对公民利益的损害,但地方政府又处于逃避责任的状态,使得地方治理陷入危机。
  (三)目标替换导致政策传导偏差
  地方官员目标管理是行政、政治领域与管理学相结合的重要体现,地方官员会通过设定长远目标、短期目标、综合目标、重点目标等有序完成相应治理工作,这也是反映地方官员职责履行情况的指标之一。地方官员目标设定应与中央精神、上级政策保持一致,实现地方与中央之间的良性互动。但当地方官员处于避责情境时,其会认为严格履行上级政策就意味着“啃硬骨头”“打硬仗”,如果处置不善就会引发相关问题,随之而来的就是上级问责。在这种情况下,地方官员会进行目标替换,将上级政策目标替换为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目标,从而减小被问责的风险。目标替换会使得中央精神与上级政策传导受阻,影响各项惠民政策、治理项目的落实,也降低了地方政府与上级政府、中央政府之间的互动积极性。一些地方政府看似非常忙碌,但实际并未取得治理与改革成果,只是一种“原地踏步”,不仅造成资源浪费,也影响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整体性进程。
  (四)行为结果严重偏离初心使命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地方政府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人民服务、为党和国家服务,但地方官员为避责所采取的折中决策、选择性公开、目标替换等行为,使得原本应为党和人民服务的人力、物力资源实质上在为地方官员“卖命”,严重偏离了制度设计初衷,会对地方治理产生深入持久的负面影响。不管是责任落实还是问责制度,从根本上说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党和国家的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幸福生活。但地方官员的避责行为与这些宗旨、导向正相反,是一种权力异化行为,不利于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密切关系的形成,也会妨碍政府与社会、市场之间的合作。[2]长此以往,国家治理基础受到不断侵蚀,会给党和国家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四、地方官员“避责生存赛”的治理路径
  地方官员避责是一种典型的负面行为,会损害人民利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因此,需要对其进行有效治理,保障地方官员严格履职、积极作为。
  (一)重塑地方官员心理机制,转变其消极价值认知
  首先,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地方官员角色认同。上文多次提到,地方官员的职责是促进地区全面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巩固与提升国家治理基础。因此,地方官员应该有担当、作为和负责的强烈意识。这个意识的形成与强化,既需要地方官员自身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加强学习,也需要组织对地方官员展开定期与专项思想政治教育,通过避责反面案例促进地方官员科学政绩观的树立。其次,促进地方官员形成健康心理机制。一方面,要肯定地方官员的合理性诉求,保障其心理疏解渠道畅通,引导其个人利益诉求与公共利益、社会利益达成一致,这是促使地方官员形成积极向上心理的基本路径。另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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