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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街头官僚理论与基层公务员绩效问责困境探究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徐芳芳 日期:2018-12-20 11:41:01
公务员绩效问责渠道有限,效果不明显,基层公务员无法及时回应公众诉求。
  四、提升基层公务员绩效问责有效性的路径选择
  伴随着绩效问责环境的复杂性提升和社会公众对于高质量问责的期待,我国基层公务员迎来了较为艰难的绩效问责之路。针对基层公务员在绩效问责过程中的困境,提升绩效问责有效性的路径有待深入、细致地研究。
  (一)回归职责导向,提升基层公务员规则意识
  对基层公务员实行绩效问责,要充分体现职责本位的具体要求,这样才能确保绩效问责的客观、公正、合理性。一是逐步建立以职责导向和程序导向为主的问责机制。通过明确相关主体的职责并确立严格的制度化规定,建立以职责为依据的基层公务员问责形式,确保他们自觉遵循相关的法律规范与行政程序,有效避免滥用自由裁量权。二是制订完善合理的绩效管理规划。依据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规划及基层政府法定职责确立基层政府及基层公务员的跨年度绩效管理规划,基于此制定基层公务员阶段性绩效目标,并作为绩效责任评判的依据。通过落实基层公务员的职责,明确绩效管理规划,确立清晰的绩效管理目标,以法定规则与程序控制基层公务员的自由裁量行为,全面提升绩效问责的有效性。
  (二)优化问责模式,全方位落实基层公务员责任
  在我国政治文化制度的影响下,基层公务员执行政策不力与缺乏良好的绩效问责模式息息相关。尽管我国对基层公务员的问责力度正在逐步提升,但仍然存在多种问题。一是要逐步转变传统单一的绩效问责方式,实现绩效问责方式的多样化。全面提升上级党政部门的问责力度,充分发挥人大、审计部门等实体性问责的作用,还包括社会组织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扩大社会公众的问责范围。二是要重视公众参与,优化基层公务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体系为客观公正的绩效问责提供依据,仅仅依靠传统的行政命令方式或者量化评估模式都无法全面客观地对基层公务员实行问责。为此,要赋予公众参与基层公务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的话语权。可以通过投票选举、谈判机制、协商对话机制等途径给予公众充分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自主权,将公众意见收集起来并找出可行性意见融入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当中。这不仅能够促使绩效指标体系建设更加科学合理,也能对基层公务员实行有效的监督,减少问责成本。
  (三)注重问责反馈,改进基层公务员整体绩效
  绩效问责的最终目的在于实现绩效改进。如果仅仅通过绩效问责的方式约束、控制基层公务员的权力,则不利于政府长期治理绩效提升,而注重绩效问责反馈,则有利于提升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一是借助绩效问责进行回溯、反思,建立学习责任机制。在学习责任机制的引导下,问责不是一种对抗性机制,而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机制。[5]在实行绩效问责之后,不仅仅是奖励优秀者、惩罚失职者,更应及时创设合理的问题反思规则,便于基层公务员依据自身不足积极进行绩效整改。在基层政府内部逐步形成制度化的绩效问责反馈和政策反馈氛围,优化基层社会治理。二是加强对基层公务员思想文化教育,全面提升其责任意识。定期开展法治、廉政、职业道德精神教育,使基层公务员树立良好的行政习惯与自觉性,在行动上正确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以实现依法行政,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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