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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领导评价下属的道义、情感、绩效维度与融合方略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王维新 日期:2018-06-29 17:41:59
一定是全才,一些下属的工作效率高,但难以避免偶尔“忙中出错”;一些下属虽然性子慢,但是能够做到“慢工出细活”。如果以工作效率主导评价,则前一类下属更容易获得领导的青睐;以工作结果主导评价,则后一类下属更能获得领导的好评。特别是对于事务性的工作来说,不管是片面采取效率主导还是质量主导,都不可能做到真正的公正客观,前者使老成持重的下属获得“业务少”“效能低”的不公正评价,后者使工作活力强、业务多的下属获得“常出错”“不省心”的不客观评价,久而久之都会影响部门的工作开展和高效运转。
  3.过程管理主导还是重要事件主导。在领导评价下属的过程中,注重过程管理评价和重要事件评价同样重要。这里提出的过程管理评价,是指着眼于某一时段的工作全过程,对下属开展的评价;重要事件评价,是指着眼于影响部门整体工作绩效的积极或消极事件,对下属开展的评价。领导在评价下属时,如果坚持以过程管理主导评价,则会让既不冒尖也不犯错的下属获得好评;如果坚持以重要事件主导评价,则又可能会让平时敷衍塞责但善于投机取巧的下属获得好的评价,两者均不可能真正做到公正客观。而且,前者还可能导致形成“只要不出事,宁可少做事”的不良氛围;后者会驱使下属逐渐变成“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甚至导致“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非伦理行为。
  三、领导评价下属应坚持道义、情感、绩效的有机融合
  1.道义为先,以公平、公正为原则。领导在群体中既是指挥者、审视者和评价者,同时也无时无刻不接受着下属的道德审视和评判。领导在评价下属的过程中,绝不能将组织赋予的“公权力”当成自己满足私欲、驾驭下属、苛责他人的法宝,甚至搞“顺之者昌”“人身依附”腐朽的那一套,而应坚持“道义为先”,做到“其身正,不令而行”,使自己的评价真正成为促进工作的动力。一是要强调实质正义和实体正义,即坚持公平,始终对下属一视同仁,避免区别对待。二是强调形式正义和程序正义,即做到公正与无私,时刻秉持公心,防止徇私舞弊。三是强调严以自律和以上率下,既做工作上的领导,也做道义上的示范者。当领导在评价下属的过程中真正做到了道义为先时,其评价下属的公正客观就有了基础。
  2.不徇私情,以公心、事实为依据。领导在开展下属评价的过程中,不可能完全摒弃情感因素,但必须以理性评价为基本要求,力争做到不徇私情。一是坚持“兼听则明、偏信则暗”,不以自己的利益、立场及好恶为出发点评价下属。唐太宗作为帝王,仍能做到唯才是举,在自撰的《帝范》中总结“智者取其谋,愚者取其力;勇者取其威,怯者取其慎,无智、愚、勇、怯,兼而用之”,当下领导干部更应做到不以个人的情感倾向影响工作和事业大局,不凭自己的喜好决定评价下属的结论。二是不能简单武断、意气用事。对于下属的评价,应切实以相关事实为依据、以实际情况为参考,不能凭印象和道听途说,更不能搞“无中生有”。三是坚持“对事不对人”“一碗水端平”,不能“戴着有色眼镜”和“选择性评价”,否则不仅无法做到评价下属的公正客观,还会影响上下级及同事与同事之间的关系和谐,造成组织内部割裂与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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