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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呼唤领导力提升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贺善侃 日期:2015-12-07 16:06:01
导与依法治国对立起来,认为二者之间彼此矛盾,错误地认为依法治国会架空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就不可能使依法治国落到实处。必须克服这种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对立起来的认识误区。要认识到,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推进依法治国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必然要求。必须遵循“国家法律高于党纪党规,党纪党规严于国家法律,实现党纪党规与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的原则。必须强化全党的法治思维,反对以党代法,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将权力的运行纳入法治轨道。要善于把握全面依法治国中立法、执法与守法的辩证关系。要实现立法、执法与守法的有机统一,确立法律的权威是关键。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而培育法律信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前提和保证。只有全社会依法办事,形成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法律才能被信仰。执法不严、有法不依,法律就是一纸空文。
  第四,要善于把握“全面依法治国”中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法治与德治的关系亦即法治与礼治的关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的五大原则之一。德治礼序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我国几千年形成、积累的重礼明法、追求和谐等伦理精神,是实施法治的深厚土壤。发扬我国传统文化中礼法相依、崇德重礼、正心修身的优良传统和德主刑辅的治国理念,可以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文化支撑。在法与德的结合中,德的“劝善”功能对于强化法的“惩恶”功能起着重要作用。首先,德的“劝善”功能可以深化各种法律规范的道德底蕴。道德调节的范围宽广,势必成为国家立法、执法与守法的基础和灵魂。其次,德的“劝善”功能可以强化人们的法律意识。一个社会如不通过强化德的“劝善”功能,使社会成员经常体会到道德规范的价值和力量,并把遵守这些规范作为一种习惯固定下来,也就不能强化公民的法律意识,培育出秩序稳定、运转良好的社会。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是一种他律与自律的关系。法治是一种他律,它强制人们按照法定的规范做一个守法的人;德治是一种自律,它启发人们自觉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只有把德治与法治有效地结合起来,才能从根本上治理好社会。
  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呼唤跨界领导力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标志着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确立治国理政的战略指导思想过程中更加注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长远性、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注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以及党的建设的协调、并重发展,体现了非常高的战略智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呼唤着跨界领导力的提升。可以说,谋大局能力和善治能力都是跨界领导力的具体体现。谋大局能力和善治能力的提升与跨界领导力的提升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跨界领导力即发生在领导活动中的互相沟通、达成共识、突破界别、转换行为、再造新界限的能力。跨界即对界限的突破、跨越。这里所说的“跨界”是多方面的,泛指不同元素,包括不同学科、专业、组织、行业、领域、界别和文化的交叉、跨越、重组与融合。跨界能力为实施“四个全面”所必需。
  跨界领导力由跨界思维和跨界行为策略两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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