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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官场帮派的形成与强化因素及消解之策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都瑞成 陈志军
日期:2015-09-21 16:11:25
官场帮派是指官员以攫取个人和小团体利益为目的,以掌握的公共权力为资本,通过官官勾结、官商勾结等形式所结成的社会非正式群体。在当前党和政府带领全国人民奋力推进“四个全面”建设新形势下,官场帮派现象依然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对此一针见血地指出:“有的干部信奉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分析某某是谁的人,某某是谁提拔的,该同谁搞搞关系、套套近乎,看看能抱上谁的大腿。”官场帮派严重恶化了政治生态,给国家、社会和群众造成极大损失。消除官场帮派,必须抓住其形成与强化的主要因素,铲除根源,根治帮派勾结“毒瘤”。
一、官场帮派得以形成的基本因素
社会资源有限性与人类欲望无限性之间的矛盾决定了竞争的永恒性。群体竞争力远远大于个体竞争力,所以拉帮结派现象古已有之,并或显或隐地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既有其积极意义,也有其负面作用。官场帮派虽然也是社会竞争的产物,但属于特殊领域的、以假公济私为特征的畸形产物,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而在形成上需要某些特定的因素。
(一)过分追求个人利益是官场帮派得以形成的“原动力”
追求正当的个人利益是包括领导干部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合法权益,也是促进社会进步所必需的。能够摆正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关系的官员,在党纪国法和职业道德规定范围内,通过履职尽责可以较好实现二者统一,基本满足个人需求,不必要拉帮结派。热衷于拉帮结派的官员,其动力主要源于三点:一是官员个人满足私欲的能量有限。官员仅凭自己的能力只能对个人权限范围内的资源进行支配,并且其损公肥私行为还会受到法纪约束、上级审查、群众监督甚至政敌攻击,因而陷入处处受限、欲壑难填的有心无力状态。二是帮派能够为攫取个人利益提供条件。官员结成或加入帮派,在某一地区、某一领域或某一范围内,形成权力共用、资源共享、上下呼应、左右逢源的格局,实现了更大范围的利益攫取,同时,在帮派的庇护下规避了许多约束和监督,为满足膨胀的私欲提供了较为充分的条件。三是帮派可以实现团伙及个人利益最大化。官场帮派有着邪恶而强大的力量。一方面,帮派内部沆瀣一气,关照包庇,帮派成员平庸顽劣可以“包装”成人才,没有作为可以“创造”出政绩,出现问题可以“消化”问题;另一方面,帮派对外联手攻击共同防御,对那些妨害帮派利益的人和事群起而攻之,对群众举报、上级检查和司法调查结盟而防之,使得一个时期内帮派势力越来越大。帮派中的核心成员暂时获得更大的政治权力,一般成员有了更多提升机会,自然也能获取更多的物质利益。
(二)能够私自支配的公权力是官场帮派得以形成的“铺路石”
官员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偷出党纪国法的“篱笆”之外公器私用,是官员结帮入伙的基本条件。一是公权私用才有可能结成帮派。慎待权力、阳光行政的官员,以谋求包括自己在内的多数群众的公共利益为根本宗旨,他们即使位高权重,也不会违背原则为自己和少数人开“方便之门”,当然不会博得那些利益寻租官员的亲近,因而没有拉帮结派的可能性。只有为了自己和少数人利益滥用公共权力的官员,因为能够给他人带来“实惠”,才能获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