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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县委书记一权独大背后的风险及防范机制探析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金 阳
日期:2015-07-10 16:00:55
,背地里阴险狡诈、阴招用尽,是个名副其实的“官油子”“官痞子”“官赖子”。
(五)纵权——腐败风险
县委书记作为一个县的一把手,依法用权、行权,就能为民造福谋利,如果用权不慎,将权力变现,就可能落入腐败的黑洞,毁掉自己的前途,毁掉家庭的幸福。第一,乱用权。宪法、法律对领导干部用权都有约束性要求、刚性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县委书记权力无限大,监督形同虚设、成为摆设,几乎没有任何约束,“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险,同级监督太难,纪委监督太软,组织监督太短,法律监督太晚,群众监督太散,舆论监督太闪”,权力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想给谁用就给谁用、想往哪儿用就往哪儿用,存在着权权、权色、权情交易。第二,错用权。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理应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服好务,真正让公权公用、公权公有。但有的县委书记却把权力看作私有产品,当成搞特权的工具、走人情的魔杖,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用在了不该用的地方,用在了不该用的领域,大搞权权交易、权色交易,最终被权力绑架、为权力所害。第三,慢用权。乱用权、错用权、滥用权是腐败,同样,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应该办的事却拖着不办、顶着不办,也是腐败。本来该签的字不签,该批的文不批,就等好处送上门、金钱送到家,否则就故意躲着、拖着、顶着,直到当事人明白领导心思,领会领导意图,这引发了群众极大的不满,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将自己推向了权力的深渊。
二、防范机制
(一)明权——公开权力
一是界定权力范围。任何权力都有边界,没有限制的权力是不存在的。要通过立法的形式,对县委书记应该行使哪些权力,按什么程序行使权力,怎样进行用权风险评估、效益评价、满意度测评予以明确界定,对他们行使什么权力、不行使什么权力都要做出限制性、禁止性规定,使他们始终敬畏权力、尊重权力,真正做到公权公有、公权公用、公权公享,从制度上约束县委书记用权、行权的行为。二是明确行权要求。明确行权要求既是对群众负责,又是对领导负责,更是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明确什么权力该什么时候用,该什么地方用,该以什么方式用,使他们对行权、用权有所遵循,绝不能对自己松、对别人严,搞内外有别、亲疏有别,要做到一把尺子量人、一个标准对人,公正用权、公开用权、公平用权,绝不能让领导干部任性用权。三是公开用权程序。既然公权公有、公权公用,就要让群众知情,绝不能遮遮掩掩、躲躲藏藏、偷偷摸摸。县委书记是为人民掌权、用权,用权范围、用权要求、用权程序都要向全社会公开,县委常委会、四大班子联席会、党政碰头会等都要全程录像,谁发表什么意见、谁表达什么看法都要记录在案、有据可查,作为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失误倒查责任的依据。
(二)分权——预防腐败
一是合理分权。权力过于集中在县委书记一人身上,无人能约束,没人能监督,用到什么程度全凭个人喜好,致使县委书记成为腐败的高发群体。要积极适应当前反腐斗争的新形势、新常态,对县委书记过分集于一身的权力合理分解,借鉴先进经验,探索县委书记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的监督运行模式,减少其直接干预的空间,将县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