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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领导干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方向与方法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蒋俊杰 日期:2014-03-18 15:56:13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这表明,提升法治能力将成为领导干部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重要内容,它事关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运用法治思维进行社会治理的能力体现在:一是提升依法治理的能力。领导干部要改进社会治理领域的行政行为,确保行政权力的来源、权力行使的程序和手段都要合法。在社会矛盾的处置中要摒弃“花钱买平安”的错误思维,坚守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公信力。二是运用法治理念引导民众理性维权的能力。领导干部在社会矛盾的化解中既要能恪守法治底线,又要能融法、理、情于一体,将民众的诉求及各类争议的解决引导到法治轨道上,倡导民众依法维权、理性维权。三是塑造法治文化的能力。地方领导干部的行为具有示范性,干部率先用法治的理念来约束行为就能为全社会确立标杆。领导干部要经常到群众中去开展法治教育,弘扬法治理念,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形成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文化氛围。
  四、运用跨边界策略进行社会治理的能力。在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再向后工业社会的演变进程中,社会问题的性质和传播的特点已经发生深刻变化,这对传统社会管理方式提出了极大的挑战。其一,社会问题本身的跨边界性。传统的农业社会中的社会交往模式十分简单,社会问题的传导性和交叉性较弱,社会问题的产生、演变都限定在特定的区域,治理方式也囿于特定的部门。但是,在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社会的交往频度增加,社会日趋复杂,社会结构更加脆弱,社会问题已经突破固定区域和单一的部门,其跨边界性特点更加彰显。例如,现代社会的环境污染、犯罪、传染病、流动人口、交通拥堵、金融风险等社会问题,都需要跨越地理边界和部门边界进行协同治理。其二,社会问题的传播具有跨边界性。在信息化时代,互联网中的微博、微信以及虚拟社区为社会问题和热点事件传播提供了便捷的渠道,某个地方发生的事件,在极短时间内会吸引全国的网民参与和围观,从而形成扩散和围观效应。
  “跨边界治理”是当今经济全球化、产业融合化、组织变革化引发的一种全新治理思维和战略选择,主要包括跨边界(地理)治理、跨部门治理和跨公私合作伙伴治理,它强调纵横交错、多元互动、网络运行的合作性管理理念(陶希东:《跨界治理:中国社会公共治理的战略选择》,《学术月刊》2011年第8期)。领导干部跨边界治理能力包括:一是跨越地理边界的宏观思维能力。要把特定的事件放在跨区域背景甚至是全球化背景下来考量,避免地区和部门的狭隘思维模式。同时,领导干部对其他地区或部门发生的社会热点舆情事件要保持高度的敏感性,防止该事件传染到本地区或本部门。二是跨部门的沟通和协商能力。跨边界治理要求领导干部能围绕某些重大公共事项或事件,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正式或非正式的协作,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之间的横向协调机制,采用协商、对话、妥协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公共利益。三是合作治理的能力。合作治理是通过政府和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公共行动主体之间展开参与和合作,并依赖各主体间的相互信任,分享公共权力和共同管理,以实现公共利益的过程。跨边界治理要求领导干部跨越政府、市场和社会三大领域的边界,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承包、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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