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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从清官情结走向清明政治:政治文化的历史演进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任中平 张晓荣 日期:2013-07-22 15:52:47
主政治实践的训练场,对提高公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表明,通过大力发展基层民主实践,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让广大群众在民主实践中培育和塑造现代公民的主体性政治人格,培养和提升政治参与的素质和能力,是推动整个社会从清官情结走向清明政治的基础性工程和根本性途径。
  再次,要促进从圣人崇拜向法律至上的转变,为清明政治培育深厚的文化土壤。民主离不开法治,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是民主的重要体现,也是民主的重要保障。法治的基本理念强调平等、反对特权,注重公民权利的保障,反对政府滥用权力。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强调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号召“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法律的作用不断被强化,“法治”的理念反复被申明,并成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最为醒目的标志之一。蛇年伊始,中央政治局的第四次集体学习,再次释放建设“法治中国”的强烈信号:“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可以说,历史发展到今天,“民主法治”已成为世界政治现代化发展的必然方向,而清明政治正是民主法治能够得到充分彰显的政治,是各种公共权力能够在健全的法规制度约束下、在各种有效的监督下正确运行的政治(中央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切实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经济日报》2013年1月29日)。香港《大公报》曾发表社论,认为中共“政治清明”概念的提出,彰显了中共反腐的决心,同时指出要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要进行反腐制度的创新,将目前以纪委为主导的“党内反腐”与以司法为核心的“法治反腐”相结合,加强司法反腐的力量和建设;另一方面,应从制度上严格厘清公权与私权的边界,将政府职能由管制型转变成公共服务型,压缩公权的自由裁量空间,并从文化上淡化“官本位”观念,为反腐倡廉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我们必须彻底澄清传统的清官情结中蕴涵的圣人崇拜和依附思想,深入批判现实中仍然存在的官大于法、权大于法的错误观念,摒弃长期以来的人治方式,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至上的现代法治思想,加大法治反腐的力度,为清明政治培育深厚的法治文化土壤。总之,唯有不断健全法规制度,不断增强权力监督,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干部清正了,政府才会清廉,政治清明便不会遥远,才会由人们的美好愿景变为美好现实。
 
  (作者分别系西华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四川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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