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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领导干部灰色权力的表现、危害、成因及遏制之策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袁茂华 日期:2013-06-06 16:21:29
权力,主要领导不得干涉,确保“分权”的真实性。分权后要通过规章制度来对领导之间、岗位之间、环节之间进行牵制,防止“各自为政、彼此不睬、互设壁垒”现象。在监督方面,党内监督要通过定期的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民主生活会等,不同岗位、不同职级的党员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尤其是对用人、决策、办事等方面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问题要公开指出,被批评者要虚心接受、认真整改;对热衷灰色权力者要有铁的手腕、铁的纪律、铁的措施,敢于出招、敢于“亮剑”。人大要发挥好监督职能,对于领导用权不慎影响发展大局、损害群众利益的,要坚决指出并责令改正,并可适时启动质询、罢免程序,让领导干部切实感受到人大监督的力量。政协、媒体、群众要敢于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对拒不接受监督的可“有凭有据”“有事实有真相”地在网络“扩散”,让其感受到网络监督扩大化的威力,全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领导干部要推动权力公开、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等,切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监督无处不在,促进领导干部坦坦荡荡、光明磊落地履职。
  三是抓好交流审计。长期在一个地方任职及不对任职期间的一切承担责任,必然造成滥用权力,因此,抓好异地交流任职和离任责任审计迫在眉睫。在交流任职上,领导干部在一个地方、一个岗位上任职达到一定年限,比如五年后,就应当在不同地方、不同岗位进行交流任职,而党委政府正职,组织、纪检、公检法机关负责人和重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必须实行异地任职,一来可以最大程度避免盘根错节“关系网”的形成和固化,降低滥用职权、灰色用权的概率,同时也避免干部锐气、朝气被磨损,而养成得过且过的惰性;二来对交流任职的干部来说,到新的岗位就是新的挑战,往往会扑下身子、深入基层、转换角色,全身心投入工作,做出上级肯定、群众满意的成绩,才能不辜负组织的信任,“面子”上也才挂得住;三来有利于干部队伍流起来、活起来、动起来,让干部感到有希望、有奔头、有干劲,主动在实践中成长为有胆有识、有勇有谋的“多面手”。在离任审计上,领导干部在任时总会在其职责范围内就经济发展、干部任用、资金财务等做出决策,离任审计既是对领导干部过去工作的功过得失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也便于下任领导干部熟悉情况,吸取经验和教训,有针对性地开展今后的工作。所以离任审计必须从严,要对所涉的人、财、物、决策等进行全面审计,相关人员要进行负责任的陈述、提供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据资料,并开通接受举报的电话、信箱等,为形成一个全面的审计报告收集广泛的素材。审计报告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必要条件,凡是审计中发现违规提拔用人、违规调用资金和高额消费、私设“小金库”滥发补贴、通过“批示”等干预企业经营和下属部门的正常业务、违反程序做出决策导致发展遭遇重大困境等问题的,一律不得提拔,并按情节轻重予以降职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从而让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始终保持对权力的高度敬畏,如履薄冰地履职、尽心尽力地工作,不敢、不能对灰色权力有丝毫的非分之想。
 
  (作者系江西省南昌市政府经研室副主任)
  责任编辑 王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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