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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边缘腐败”的边界特征、预防难点及破解路径探析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胡赣江 日期:2013-03-29 10:52:39
形式谋取非正常利益,事后以集体决策失误为名,避免个人承担责任;利用权力“期权”牟利,即为了规避法律,实行权钱延期交易,不直接向请托人收取现实利益,而是在其离开现职岗位后再合法收取;利用内部信息牟取暴利,即利用职务便利,先于一般公众掌握足以为个人或集团带来巨大经济利益的信息,并暗中出卖或利用这些信息,获取由于国家法律或政策等发布的时间差所带来的利益;利用合法程序任人唯亲,即在选拔干部时,有选择地听取意见、划定范围、预设标准,排除他人竞争的可能,使预定人员在看似平等的形式下进入“圈子”;滥用自由裁量权为他人或自己牟利,即有些执法部门罚款的自由裁量权很大,政策就在他们嘴里,完全是跟着“兴致”走;利用职务消费黑洞大肆牟利和享乐,即“无边界”使用因工作需要而配备的汽车、电话及其他用品,无限度谋取个人利益等。
 
  二、“边缘腐败”的成因
 
  由于“边缘腐败”内涵、边界的相对模糊性和表现形式的相对无限性,原本属于“边缘腐败”的行为往往被忽视,从而使一些执掌公权力的“牧羊人”在公共权力的“牧地”上肆意获取“边缘利益”,很多腐败行为潜滋暗长,屡禁不绝。因此,有必要透过纷繁芜杂的表现,深入剖析“边缘腐败”的成因,进而看清“边缘腐败”的真实面目,把握公共权力被悄悄异化、诸多利益被暗暗攫取的内在本源。
  利益上的诱惑,为“边缘腐败”提供了行为动机。“经济人假设”认为人的行为动机根源于经济诱因,其一切行为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己的利益。对于掌握公共权力的公职人员来说,虽然对其权力的正确行使有特定的制度规定和道德规范,但公职人员首先是作为“人”存在的,同样也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在权力的“灰色地带”尤其是监管盲区,必然有利用权力为自己谋取利益的冲动,这也是“边缘腐败”泛滥的本能动因。
  认识上的误区,为“边缘腐败”提供了思想支持。对于严重腐败行为,绝大多数公职人员有清醒的认识,因此不会或不敢触碰。然而,对于“边缘腐败”,有不少人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有的认为自己既不贪污,也不受贿,出于工作关系吃点喝点玩点是“人之常情”;有的认为自己掌点小权,干不了大事,升迁又没盼头,“该用就用、该花就花”;有的看到身边的人在打“擦边球”、玩“权力花样”,便认为“别人干得我也干得”,进而同流合污“随大溜”。这些错误认识对“边缘腐败”的泛滥无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官场“潜规则”,为“边缘腐败”提供了社会基础。现在一些地方的官场已经形成了一种风气,形成了一种潜在的“游戏规则”,即有人认为,“边缘腐败”就像一辆公共汽车,要么你就挤上去,要么就等下一班,但千万不要站在车前挡道。如若不按此规则行事,就会成为同事提防和众人嘲弄的对象。当“边缘腐败”成为一种惯例或规则时,一些人就会自觉不自觉地加入进来,进而使得“笑贫不笑贪”的“边缘心态”急剧形成,“经手三分肥,雁过拔根毛”的“边缘腐败”现象日渐泛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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