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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公开:防治领导工作中规则不公问题的利器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王高贺 日期:2013-03-18 11:16:59
情况。
  三、规则的执行结果公开
  结果公平是规则公平最根本的体现。规则执行的结果是否公平,不能由少数领导干部说了算,关键要看人民群众满意与否。因此,必须通过多种途径(网站、报纸、电视、公报等)公开规则的执行结果,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验和监督,并对损害规则公平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一)监督公开
  任何一项规则的运行,都不可能完全依靠领导机构的自觉自愿,要保证规则运行结果的公平性,必须建立严密的监督体系,强化检查和纠错机制。规则的执行结果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其监督体系由权力机关监督和非权力机关监督两类组成。但无论是哪一种监督,要保证监督取得良好效果,必须推进监督公开。最好的监督就是公开,如果没有公开,监督的效果便会大打折扣。鉴于目前规则执行结果监督中的种种问题,最为重要的是要把规则的执行结果向社会公布,加强群众监督。规则一般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规则的执行结果是否公平,直接或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而,只有让人民群众知情,让人民群众监督,规则的执行结果才会更加公平。
  让人民群众对规则的执行结果进行有效监督是一门大学问。以往我们常常强调要不断拓宽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为人民群众发挥监督作用提供有利条件,这一点很重要,但还远远不够。党和国家除了要为人民群众监督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还要重视激发人民群众监督的内在动力。目前,人民群众监督效果不够理想,其关键原因不是缺少监督渠道,而是没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监督的积极性。面对不公平的规则执行结果,人们在监督之前,首先会进行“利害”计算,即计算监督会给自己带来多少收益,又会形成多大成本和风险。如果监督收益大于监督成本和风险,人民群众就会勇于监督;如果监督收益小于监督成本和风险,人民群众就可能放弃监督。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监督心理,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监督的内在动力,亟须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降低监督风险,保护监督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目前,我国对监督人的保护力度不够,监督人的生命财产受到伤害的现象时常发生,这让人民群众对监督产生一定的恐惧心理。相关部门必须切实保护监督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让监督人因监督行为而受到伤害,消除监督人的后顾之忧。二是减少监督成本,降低监督人的经济负担。监督需要付出一定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这是难以避免的,但目前人民群众监督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过高,这让监督人背上了沉重的经济包袱。三是适当奖励监督行为,增强监督人的监督热情。要使人民群众监督取得良好效果,一方面需激发人民群众的责任感和正义感,使之勇于揭发损害规则公平的行为;另一方面需对人民群众的监督行为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在实际生活中,有些群众了解领导干部损害规则公平的具体情况,但由于和自己利害关系不大,往往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放弃监督。面对这种情况,需要采取适当的经济奖励,让监督人从监督行为中获益,调动监督人的监督积极性。
  (二)责任追究公开
  对领导工作中损害规则公平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是确保规则结果公平的有力手段。目前,对领导工作中损害规则公平的失职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已鲜有异议,但责任如何追究依然是一大难题。笔者通过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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