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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完善地方党委民主决策机制探析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朱 江 日期:2013-01-25 09:23:29
的意见。召开常委会时,应邀请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党组书记列席会议,并根据需要确定党代表、新闻媒体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其次,常委会讨论决定重要事项之前,应当进行充分的酝酿。避免临时动议,酝酿不成熟的议题不得提交常委会会议讨论并决策,会前酝酿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常委会决策。再次,推行书记末位发言制度。以往在常委会讨论决策中,常常发生书记事先发言、事先定调的现象,从而导致其他常委难以或不便再发表不同意见,使会议民主流于形式。所以,要严防讨论变成“一言堂”、表态式的讨论,而要让不同意见先发表出来,形成民主的讨论,让每个常委都能通过讨论形成自己的判断。
  (三)加强监督制约,严密议事表决机制
  加强决策的监督制约,是保障民主决策的重要方面,可以避免许多可能发生的不民主和权力滥用现象,防患于未然。首先,发挥上级的监督制约作用。一级党委的重大会议决策,上级党委可以派员参加,全程监督并将会议记录上报备案;上级党委要监督检查其议事和表决情况,严肃处理违规人员。其次,严密表决程序。根据规定,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举手、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表决。但为了保证决策的民主,应当尽可能扩大无记名投票,举手、鼓掌等方式无法量化,而且极不稳定,真实效果最差。真正的民主决策应当是无记名投票的,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并进行现场验票,确保表决真实。再次,进行适度公开。决策的会议纪要送同级不同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对不涉及党的秘密的决策内容要适度公开,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
  五、构建民主决策纠错问责机制
  现实中,少数领导干部搞重要决策个人决定,却得不到遏制;决策失误和失败时有发生,却得不到改正和追究;部分决策不能反映民意却大行其道,使民主决策成了一句空话。所以,要使民主决策成为一个完整且严密运行的机制,必须构建纠错问责机制,这是确保决策民主化的关键。
  (一)建立决策执行追踪机制
  决策执行的效果如何、有无被扭曲、有何不足和缺陷,需要建立决策执行追踪机制获取反馈信息,确保决策主体和广大党员群众及时了解决策落实情况,保障民主知情权,并掌握对决策进行完善和修正的客观依据。据笔者考察,在这方面各地积极探索总结了许多新鲜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福建省许多地方都经常性地组织督查组,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的记者等对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程等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进行督促和跟踪检查。要根据实际建立决策落实评价机制,在决策的执行中再一次彰显民主,在领导班子内、党政系统内和社会公众中充分收集决策落实反馈评价,促使决策更好地推进或加以调整。
  (二)建立决策失误分析制度
  任何决策都不可能完美无缺,都有可能失误。但是,失误的原因是不同的,可能是正常的失误,也可能是不正常的失误。我们要避免的就是由于决策的不民主而产生的不正常的失误,因为民主决策与不民主决策在执行中最大的区别就是:一个决策如果是以民主的方式产生的,那么在它出现误差之后,决策集体可以坦然正视并容易通过民主的方式加以纠正;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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